论文总字数:10580字
目 录
1.引言 1
1.1生态补偿程序的内涵 1
1.2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 1
2.文献综述 1
2.1国内外文献综述 1
2.2文献述评 2
3.理论分析 2
3.1相关理论 3
3.1.1外部经济效应理论 3
3.1.2公共产品理论 3
3.1.3可持续发展理论 3
3.2 理论分析 3
4.中、美两国生态补偿运作程序的分析 3
4.1美国 4
4.2中国 4
4.3中美差异比较分析 5
5.对生态补偿程序的建议 6
5.1加快生态补偿立法 6
5.2优化生态补偿程序中的计算方式 6
5.3规范生态补偿程序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7
5.4推广普及生态补偿程序 7
6.结语 8
参考文献 8
致谢 10
1.引言
1.1生态补偿程序的内涵
生态补偿是指以保护环境,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的,利用经济手段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程序”在字典中的解释是人们在某件事是所采用的先后顺序、步骤、过程和方式。与生态补偿相结合起来,“生态补偿程序”指按照一定的顺序、步骤、过程和方式,利用经济手段,调节与生态损害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过程。
我国由于地方差异,因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我国补偿方式现在主要有以下几种,依靠资金、实物、智力和政策对受害者进行补偿。目前,我国最常用的补偿方式是依靠资金。
1.2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
本文是对生态补偿的运作程序进行研究,主要采用案列法。本文先简单介绍了一下生态补偿的程序,然后对美国的生态补偿程序进行分析,分析美国补偿程序中的优秀点,最后以一个案例对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程序分析,研究其中的不足之处,并针对其中的不足提出改善的建议。
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其一,有助于节省生态补偿的时间。在生态补偿案例中,常常会因为生态补偿的标准无法统一确定而耗费许多时间在标准的确定上,因此,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运作程序,使办案人员在判断过程中可以依靠程序办事,这将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效率。其二,环境问题实质上也就是发展问题,生态补偿程序中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生态是为了对生态系统中的资源进行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经济的增长起促进作用,同时也能提高生产的效益。
2.文献综述
2.1国内外文献综述
从生态补偿的定义来看,叶文虎[1]认为自然生态系统是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是对由于发展所造成的生态破坏现象的补偿。杜群[2]认为生态补偿是国家或社会主体之间约定由环境利用者就破坏生态的做法向环境受损者付费。Allen[3]等则认为生态补偿是恢复受到损害的生态场所,也可以是建立新的生态代替原先被破坏的生态所拥有的功能。在经济领域,生态补偿被认为是利用经济手段激励人们保护资源环境。如Landell-Millsamp;Porras[4]认为生态补偿一切能够帮助人们管理自然资源的经济手段。洪尚群[5]认为补偿是帮助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经济行为。
在对生态补偿的政策研究上,方军[6]认为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框架应该针对补偿相关主题的特点,根据近几年的实践模式,设计出生态补偿的技术方案。高彤[7]在结合国外的生态补偿政策,提出在生态补偿政策的设计过程中,要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相结合。李克国[8]认为资金缺乏是我国目前保护生态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应从经济出发。
在对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方面,吴剑[9]以工业行业和太湖流域为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设计出污染补偿标准。李晓光,苗鸿,郑华,欧阳志云[10]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理论、市场理论和半市场理论为依据,系统总结了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方法。
在生态补偿的步骤研究方面,刘威[11]认为生态补偿的步骤是:确定补偿标准、确定补偿主体、确定补偿对象、确定补偿方式。袁广达[12]认为生态补偿执行机制分为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两种。间接补偿是通过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协助执行。直接补偿的步骤是:申请审计、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额度,生成环境审计报告、司法仲裁、判定。
在对运作程序的研究方面,苗田田[13]通过研究我国权力运作程序的现状,分析了现行程序的不足及原因,并根据国外模式的启迪对完善我国国家权力运行程序的完善提出了构想。潘席龙[14]在对巨灾补偿基金运行机制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对补偿基金定价的研究。
2.2文献述评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研究,笔者认为:生态补偿涉及到生态学和经济学两个方面,学者们大都是从这两个角度研究生态补偿的内涵,本文也将从这两个角度思考生态补偿。在对补偿标准的研究方面,生态补偿的标准的研究尚处在探索阶段,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依靠不同的理论依据对补偿的标准做出研究,在对案例具体的研究中,计算过程都比较复杂,这在实际的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在以上学者的研究中,很少有从会计的角度去分析补偿标准的制约因素的。因此,研究生态补偿的标准方面,也可以用会计的方法加以测定。在对生态补偿程序的研究中,上述学者研究了生态补偿的步骤,分析了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但对我国目前运作程序的现状却没有提及,在本文的研究中,将会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相关学者对程序研究的启示,完成本文。
3.理论分析
建立一套完整的生态补偿程序,一直受到多方学者的关注。研究的角度不同,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也就不同。从经济学的角度,外部经济效应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为研究生态补偿提供了理论基础。
3.1相关理论
3.1.1外部经济效应理论
经济的外部性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影响到另一个经济主体,却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或得到相应的补偿,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在经济主体的活动中,他人能从中获得利益,经济主体却没有因此受益。负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活动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而经济主体无须为此承担成本。
3.1.2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指每个人消费该产品不会导致其他人消费该产品的减少,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种特征。生态系统就是一个典型的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两种特征将会导致人们可以以低成本无限制地使用自然资源,其成本却由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从而使全体的利益受损,产生“公地悲剧”的问题。
3.1.3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其子孙后代为满足他们的要求而进行发展的能力。它的内容是经济、生态、社会的可持续,要求在经济发展中追求经济效率、生态和谐、社会公平。
3.2 理论分析
通过上述理论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依据经济外部性理论,在生态补偿中,政府可以采取税收和补贴两种政策调节生态损害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如排污收费制度,对造成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排污企业征税,限制其排放的污染量,出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企业也会降低排放量,控制自己的环境成本。有学者认为公共产品理论中出现“公地悲剧”的原因是产权界定不清,因此,在生态补偿中必须明确地确定公共产品的产权,明确补偿的主体和对象。这就需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而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人们重视生态、发展的可持续性,将生态产品使用得合理化和经济化,因此,完善生态补偿程序运作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生态补偿实践中,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依靠理论研究补偿的的主体,对象,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也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调整,使生态补偿程序运作的更加高效。
4.中、美两国生态补偿运作程序的分析
4.1美国
美国在生态损害补偿方面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实践经验,并且具有完善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和运作程序。在这些实践中,美国的生态补偿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它考虑到补偿的对象分为生态环境和人身财产,并对其展开了专门立法,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法律作为依据进行补偿。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污染清理费用、污染修复费用和生态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失,而且评估费用也由污染责任者承担。在救济途径方面,美国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自然资源损害进行救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旨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它不只是在对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才起到作用,只要关乎到生态受到利益损害,人们就可以对排污企业提起诉讼。在生态实践中,美国往往采用协商的方法调解双方。在关于生态损害的补偿中可以具体体现,在采取司法手段之前,环保局等国家机关可以就环境补偿的一系列事情与环境损害的责任法达成协议,由责任方根据协议执行赔偿和修复事宜,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由环保局代为修复环境,然后提起诉讼要求的责任方承担修复等赔偿费用。美国在自然资源损害评估方面具有内政部和海洋大气管理局两套评估规则,评估步骤与技术方法主要包括:首先,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性质、程度、范围,确认损害发生前的生态环境的状况;其次,确定污染的责任方和受损方;再次,采取等值分析方法量化损害相对于原本状况的程度,确立使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状所需要补偿的规模和程度,确定其所需的金额,若不能使其恢复原状,还需要确定使其生态系统完善所需的补充性的规模和程度;最后,根据修复措施选择最优修复方案,并予以执行。
由上述案例可见美国生态补偿运行程序存在的优势。第一,法律体系完善。美国的生态补偿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作为最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比国家之一,美国在生态补偿方面的立法在进入21世纪后逐渐得到完善。在对排污企业、水质改善项目等方面都有相关法律扶持,有条文规定生态补偿的程序,在生态补偿过程中,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完善的法律体系传达了美国政府对生态保护的决心。我国也可以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第二,补偿程序细致、清楚。在美国的运作程序中,补偿的范围很广泛,它不止涉及到人身,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生态功能、环境审美相关利益受到损害也包含其中。补偿的主体,对象都很明确。在诉讼方面,它涵括了达成协议和协议不统一两种情况,并把各种情况下,主体和对象应承担的责任都交代清楚。就生态补偿中一直存在的难题——生态补偿标准而言,美国也有一套自己的评估规则,且评估规则划分的很详细,利用等值分析方法得出将生态恢复到基线状态应采取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选择最优方案,对生态进行进行补偿。
4.2中国
农药生产A公司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污染事故”赔偿险,投保额根据公司的生产状况和过去发生生态损害时的补偿金额确定为4万元。同年,该公司因为污水处理不善,造成附近的农田大幅污染。事情发生后,一些村民找到企业要求赔偿,企业人为赔偿的金额并不大,就自己支付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周边村民前后共计120户找到企业要求赔偿。A公司想到了自己之前对于污染有过投保,于是,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对污水造成的农田污染进行了仔细调查,确定了企业应对这场事故负担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对此负担一定的保险责任,并补偿给村民一定金额。村民对生态补偿并不了解,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考,因而对补偿的金额并不满意,要求复估。理赔人员根据村民的要求进行重新测量,还将赔付的标准,定损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给村民听,依据相关条例与村民达成协议,最终确定补偿金额为1万元,并如期将款项支付到位。
由上述中国生态补偿实践可以的得知,生态补偿的方法有很多,生态保险属于其中的一种。在此次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态补偿主要运作程序内容。显而易见,补偿主体是保险公司,对象是农田受到污染的农民。在公司通知保险公司有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对补偿金额进行确定,但在补偿金额的沟通方面,一开始是产生了歧义的。在我国,关于补偿标准的确定,一直是一个大问题,此前,国内外学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研究,但并没有得到什么进展。在此次案件中,保险公司最终与村民就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并如期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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