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利益相关群体研究

 2022-01-17 23:59:47

论文总字数:11322字

目 录

一 绪论……………………………………………………………………5

二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现状……………………6

三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利益相关群体分析……………………7

(一)政府在生态补偿机制中占核心主导地位,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群体…………7

(二)企业是生态补偿机制中另一大利益相关群体,应当承担一定的生态补偿义务…7

(三)公众作为公共资源的享用者,应该树立生态补偿理念………………………8

(四)公益组织作为社会的调和剂,在生态保护中起着一定的作用………………8

四 健全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9

  1. 从利益相关群体角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9
  2. 完善监督企业承担生态补偿责任的机制…………………………………9
  3. 调动公众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积极性…………………………………10
  4. 充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调和作用……………………10

五 结论…………………………………………………………………10

参考文献…………………………………………………………………11

致谢………………………………………………………………………12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利益相关群体研究

黄凯南

,China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keholders, select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metropolitan group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hose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Metropolis ecological function district government, enterprise and public welfare organizations, four interest groups as the research subjects, study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sults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Metropolis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 in order to put forward some the substantive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of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in the area of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improve the relevant legal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keholders; assume responsibility for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to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of enterprises;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public in the mechanism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give full play to reconcile the role of environmental charity organization in the mechanism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Key words: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 of Yangtze River Delta metropolitan area;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keholder groups

一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渐上升到国家、民族高度,整个社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摆放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突出地位。得天独厚的长三角大都市生态功能区区位优势突出、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实力卓越且人文底蕴深厚,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是我国最重要的跨行政经济区域。但是,近年来,我们看到长三角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却也发现了长三角地区破坏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

一个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不仅要有效解决污染问题,还应该能够在同样条件下节约社会总成本,调动生态补偿机制中利益相关群体的积极性[1]。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齐头并进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下,以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的利益相关群体为基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中各地区、各利益相关群体协调发展的研究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亟需研究解决的一大热点问题,不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等全国性重要会议上多次出现提案,呼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相关机制和政策,学术界也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相关政策设计提供理论依据[2]

20世纪90年代前期的生态补偿,一般是指由生态环境破坏者对造成的破坏后果进行赔偿,之后生态补偿方向就逐渐转为对保护环境和建设生态者的财政补偿。本文作者比较认同毛显强等人对生态补偿的概念界定[3],并将生态补偿理解为,就是对生态系统中的保护者所损失的利益进行补偿、由破坏者向受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对生态系统管理和修复的支付。

国内生态补偿的研究,相对集中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度性建议这一方面[4-8],最活跃、超大型城市最集聚、产业形态最集中的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既是生态补偿重点区域也是学者们研究生态补偿的重点对象[9-10]。国内外大多数生态补偿的研究都是以宏观政府、市场为主体,基于相关利益群体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空白。

利益相关者理论,起源于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企业目标的思考,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是各个利益相关群体的共同活动推动了企业的发展成长[11]。目前,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肯定了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各利益相关群体的行为选择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健全相互影响[12-15]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是利益相关群体,如果不能明确地界定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群体,那么将无法切实有效地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界定利益相关群体,还要明确其具体利益内容、形式以及相互关系,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离不开各个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和行为选择。但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研究生态补偿尚不多见,从利益相关群体角度探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研究思路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怎样的,具体有些什么内容?其中的利益相关群体有多少?分别在补偿机制中有着什么样的地位、责任和义务?各个利益群体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利益供需关系?如何能使各个利益相关群体在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中共赢,从而有效推动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建设。本文作者在大量阅读我国生态补偿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经验和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梳理,希望能为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现状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这一功能区划是2008年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明确提出的,又从自然属性和服务功能角度,将国内的生态功能区再划分为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3类。其中,根据我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布局,人居保障功能区主要包括大都市群和区域重点城镇群[16],长三角地区,在大都市群理念下迎接机遇和挑战,改革开放之后再次获得高速发展。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具体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国土面积21.17万平方公里,2016年长三角大都市群总GDP147194.41亿元,占全国GDP比19.78%,长三角已在我国率先进入了后工业时代。然而,长三角经济贸易发展一方面取得了全球瞩目成就,另一方面却是随之而来的许多环境问题。在经济资产迅速累积的过程中,长三角地区的自然资产却不断丧失,生态问题更是日益严重,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比例失调、结构失衡[17]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各省市、地区开始了循序渐进的生态补偿之路。2009年,上海市颁布了系列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文件,提出要在已有的生态补偿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同时明确激励机制导向,在整个生态补偿机制中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氛围;自从划定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开始,江苏省先后出台多份红头文件,对重点生态区域划红线加以保护,还出台实施有关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办法,用经济手段鼓励、引导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落实。

长三角生态补偿机制日益成熟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很明显的一点是政府限制、禁止部分已经进行的开发活动和不合理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这种政策,虽然能直接促进生态保护,但也存在一定弊端:一方面减少了当地居民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谋求经济发展的机会,造成收入上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当地政府用于公共服务的收入来源,加重了进行生态建设的负担[2]

目前,长三角大都市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长江流域沿线工业、制造业、农业等存在很多环境风险隐患,各种污染物大量排放,饮用水安全难以得到确切保障;生态功能区中发展和保护的矛盾依然顽固存在,部分地区甚至占用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空间大搞开发建设。一个统筹全局、协调各利益相关群体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什么样的?又该如何建立起来?是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三 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利益相关群体分析

大量数据显示,关心利益相关群体的企业比那些不关心利益相关群体的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进行生态补偿工作,首先要解决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主体问题。任何一项社会工作,都应该是以确定的利益相关群体为活动前提的[18]。跨三省一市的长三角大都市群,利益相关群体相当复杂,不仅涉及中央、地方各级各区政府,还有各行企业、各类公众以及跨界组织等等[19]

(一)政府在生态补偿机制中占核心主导地位,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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