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9201字
摘 要
法治实施体系是我国法治建设最新提出的思想理论,法治实施体系的提出,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对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治实施体系能够促进法治从静态规范到动态治理体系的转换。法治实施体系的构成离不开宪法的贯彻实施、执法的文明、司法的公正和全民守法,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在注重公平公正以及效率的情况下实现现有法律的价值,让法律通过实施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和效力。关键词:法治实施,法治体系,基本要素,运行机制
Abstract:The implementation system of the rule of law is the latest ideological theory put forwar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and the implementation system of the rule of law means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has entered a new stag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system of the rule The rule of law implementation system can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from static norms to dynamic governance systems.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mplementation system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fficient implementation system of the rule of law is to pay attention to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efficiency to achieve the existing legal value, so that the law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its own role and effectiveness.
Keywords: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the system of rule of law, the basic elements and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目录
引言 1
一、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所属的地位 1
(一)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我国法治体系的中枢所在 1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难点 2
二、法治实施体系的构成要素 3
(一)宪法的实施 3
(二)文明的执法 3
(三)公正的司法 4
(四)全民守法 4
三、法治实施体系的运行机制 4
(一)科学立法,完善立法体制 5
(二)完善的法律监督制约机制 5
(三)强有力的法治队伍 5
(四)考核评价激励制度 6
四、法治实施体系的价值取向 6
(一)坚持党的领导 6
(二)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7
(三)坚持公平公正 7
(四)坚持公开透明 7
结语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引言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要走向法治化[1]。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必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前提,以高效的法治实施为核心,以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为保障,以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为辅助,五个体系在有机统一的条件下,共同促进法治体系的建设,其中,法治实施体系在法治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形成,能确保其他四个体系的目的能够如期实现,从而推动法治体系的顺利进行,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决定了法治体系建设的进度,法律得不到有效的施行,制定再多也是虚无的,法律只有在实施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2]。建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对治国理政尤为重要,对打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也至关重要,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公平和公正,还更要注重效率问题,法律没有实施到位,法律的效力就会降低,据此可见,没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就不能保证法律顺利施行,建设法治实施体系的脚步就不会继续前行[3]。
一、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我国法治体系中所属的地位
(一)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我国法治体系的中枢所在
法治实施体系理论思想是顺应了我国社会时代发展的要求,建设我国的法治体系,必须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法治体中的五大体系,实现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的全面法治,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才能使我国发展成一个现代化的法治国家。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只有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使得法律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信仰标准,成为治国理政的准则,法律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富有生命力。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之所以紊乱,并不是没有法律法规给予保护,而是制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被及时有效的实施。法治实施通过对法治精神的塑造和传播,使得法律法规成为一种信仰,一种人民群众的信仰,成为一种信念,一种国家的信念。我国已基本具备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也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如果我们出台的法律置之不理,束之高阁,这些法律法规就会成为所谓的花瓶、摆设,有法不用,不仅会给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带来负面的影响,还会破坏法律法规本身的权威,失去它本身的价值。一方面,法治实施并不是单一的法的实施,它比法的实施富有更深的内涵和意义,法的实施是对法律法规规范的实施,不区分 “良”法和“恶”法,这种“法”的实施无法实现立法目的,无法使得“良”法发挥其真正的价值,所以这种“法”的实施效果往往事倍功半[4]。另一方面,“法治实施”蕴含着法治构建主体的价值观,让法治变成一种价值实践活动。成功构建法治实施体系,能有效的促进中国理论上的法律付诸于实践,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对治理国家和发展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是谁都无法撼动的[5]。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的重难点
目前,我国各个领域对法治实施的研究都不够透彻,也没有对法治实施体系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所以法治实施体系的建设将会是未来我国法治体系建设重点研究对象,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要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样一个伟大系统工程,必须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很多法律规范,但是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还出现很多漏洞[6]。如司法工作人员没有正确使用法律,导致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如执法工作人员经常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自己的职权等等;很多公民组织和社会组织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质量,执法机关权责不一,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出现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严格以及选择性执法等现象,还出现了司法不公正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没有将法治建设纳入评价考核制度等等,如果在法治实施的过程中这些问题和现象长期存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会遭到严重的破坏,这样我国法治建设不仅不能如期完成,还会缓慢发展,甚至倒退。然而这些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顺利解决的,这需要一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以解决,所以我国必须将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提到法治建设的日程里来。
二、法治实施体系的构成要素
法治体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基础,法治实施理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为前提,法治实施是一个伟大的系统性的工程,法治实施体系必须解决法律能否实施、法律实施需要什么样的体制、执法和司法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素质与能力、法律应该在什么样的司法执法环境中实施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法治实施体系应当包括宪法实施、执法文明、司法公正、全民守法四个要素,四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
(一)宪法的有效施行
法治实施体系要依法进行,法治实施体系要依法构建,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法治实施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其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对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其他法律的施行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否则,出现与宪法相违背的行为将会被依法撤销和强制更正,当有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时,应当依法撤销,不允许地方自制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宪法不仅是一项政治宣言,更是一项行为准则,宪法的效力高于任何一切国家法律规范,我国的任何国家和个人必须遵守宪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宪法实施的过程不得被任何国家和个人干扰,只有保证宪法能够及时有限的实施,才能保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以全面的实施,只有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实施,我国的法治实施体系才能顺利建成,才能推动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
(二)文明的执法
执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缺乏严格规范的执法,就会出现胡乱执法的现象。政府作为我国的执法主体,理应依法行使的职权,理应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7]。但是政府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文明的执法现象,例如执法人员胡乱执法,执法人员随便执法等,没有按照政府的工作宗旨和工作态度为人民服务。因此《决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开展法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切实实的为人民服务,提高执法效力,在招录国家工作人员时,必须提高要求,要求招录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定时定期参加职业培训,同时,政府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执法要高效便民和诚实守信,树立政府的权威,保持政府的公信,这样政府在执法是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理解,能够使得法律实施通畅和便捷。
(三)公正的司法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可以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救济,司法机关作为公正的裁判者,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偏向任何一方,司法机关必须保持中立,独立行使职权[8]。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合法权益并没有的到很好的救济,甚至因为想要维护自己权利,反而被审判为有罪的一方,从而对法律丧失信心。在审判活动中该回避的人员而未回避,该查明的事实未查明,该排除的证据不排除等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审判活动必须把事实作为依据,把法律作为准绳,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将事实和证据调查清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审判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将适用普通程序审查的案件用简易程序审查,不能将非法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该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公开,保证审判过程接受人民的监督,法官必须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为错案的纠正提供依据。司法作为公正的最后一道防护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否则容易引起公民组织的不满和反对司法活动等现象,这样人们对司法的依赖度就会降低,人们就丧失对法律的敬畏,法律的权威就会降低。
(四)全民守法
法律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守法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法律同时也是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会锒铛入狱,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法律强制性的压力,公民不得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以,法治实施必须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为主要工作,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我国很多公民的知识水平低下,受到生活条件的影响,他们能够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少之又少,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行法治下乡的主题活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活动,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让普通老百姓也能意识到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也意识到法律对他们的约束。只有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才能让他们遵守法律规范,才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便于法律的施行。
三、法治实施体系的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法治已经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相对协调统一,在各方面也做到了有法可依,人民的法治意识也逐渐增强,法律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尽管如此,法治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法律制定出来没有办法实施,法治实施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法律最初的立法目的未能如期实现,这些问题必须依赖一套完备的法治实施运行机制加以解决,否则,法律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实施,法治建设就会停滞不前。
(一)科学立法,健全和完善立法体制
建设法治实施体系,科学立法是关键,没有法律可以施行,法治实施体系就不复存在,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制定有效的科学的法律[9]。要实现科学立法,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立法体制,全国人大作为我国的立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对立法质量负责,提高公民对立法工作的监督,保障立法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提高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立法时充分听取人民的群众的意见,保证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真实意志。各部门在立法时,必须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各部门之间必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部门对立法工作有争议时,应当交由其他部门评议评估,快速解决问题,不能拖拉不决,必须切实保障有法可施,有法能施。
(二)完善的法律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是对法治实施情况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法治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导致法律无法发挥它本身的作用和效力,针对这些情况,必须强化各级监督,严格监督行政司法立法各机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能有效的避免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得他们能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不敢松懈,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完善党内和民主监督机制,保证党、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按照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障法治的有效施行。
(三)强大的法治队伍的建设
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是建成强大的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实施体系的形成,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法治专门队伍来完成,建立法官逐级选拔制度,每一人法官必须有足够的审判经验,才能胜任工作,必须从下级干部中挑选优秀的人员担任法官,这样可以提高司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发展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制度,必须提高所有法律工作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水平,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在这个经济贸易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法治也需要与国际进行接轨,所以,我国的法治队伍必须面向全球发展,必须建设一支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关系的国际化法治队伍,推动我国法治面向全球化。
(四)考核评价激励制度
法治实施不能深入基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各级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怠于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法治实施的贡献仅仅只是停留在书面形式上,并没有身体力行。建设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将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当中去,激励司法、执法工作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法律能落实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带头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行使职权。
四、法治实施体系的价值取向
我国法治实施体系拥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我国法治体系拥有什么样的特征,只有法治实施体系在正确的道路上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为法治体系的形成奠定基础,铺平道路,我国才能顺利建成强大的法治国家。
(一)坚持党的领导
司法、执法和守法是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构成要件,这些构成要件复杂多样,建设难度可想而知,所以要建设法治实施体系,并使之高效运行,我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的道路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实施的根本保障,我国的法治实施体系并没有现成经验和模式可借鉴和套用,我们只能在党的领导下,开辟出属于我们独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实施体系。
(二)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法律不是刻在铜表上或者大理石上的,而是深深烙印在公民的内心中,法治反映的是人民的意愿,公民对法治的认可是法治实施的根本动力。法治与民主相互依存和依赖,法治是民主中的法治,民主是法治下的民主。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最终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法治实施必须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着想,法治实施必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广泛的权力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法治实施必须使人民充分感受到成为国家主人公的优越感[10]。
(三)坚持公平公正
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为了法治实施更加方便快捷,避免正义迟到,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正义[11]。高效的前提和基础是公正,没有公正就不可能会有高效,一味的强调高效而不考虑公正,会引发错误的裁判和执行,遭到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人们常说,正义总会出席的,只是会迟到,但是迟来的正义会降低正义的质量,也影响法治实施的权威性和可信性。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必须公正认真的对待任何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质量始终负责,对历史和对人民负责,对错案的性质及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进行客观公正评估,为错案追究提供依据,对于广受社会公众关注的错案,应该及时调查错误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谁办案谁负责,谁违法谁负责。
(四)坚持公开透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法治实施体系,确保司法公正,该曝光就曝光,该强制执行就要强制执行。与此同时,打造阳光政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感受到政府的行动都是在切切实实的为人民服务,感受到自己也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感受到国家主人的地位,以法治实施体系内的各种机制共同发力,实现良好的法治效果。
结语
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法治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如何建成法治实施体系,要建设我国的法治实施体系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遵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涉及我国社会各阶层,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等领域,建设难度只有更难,没有最难,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应该放在建设法治实施体系中来。法治实施体系为法律的实施提供重要的保障,有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施行才能高效便捷,法律是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根本方法,只有将理论上的法律变成实践中的法律,才能发挥其对国家和社会的作用。可以预计,法治实施体系将会是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研究的又一新领域,这个新领域将会对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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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许克军:《反思与重构:法治实施体系下的公检法三机关关系》,《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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