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9687字
摘 要
自由与秩序的法律冲突问题在法律中普遍存在,需要得到重视并加以解决。新公布的网络信息侵权司法解释存在保障自由与维护秩序的法律冲突,国外网络权立法也存在这些问题,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探寻自由与价值冲突的应对之策,总结其对现实立法与执法的指导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对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的利益博弈分析,从而阐述自由与价值的法律冲突的应对之策,分析其对现实立法与执法的指导意义。关键词:网络侵权,秩序,自由,冲突
Abstract: The conflicts of laws in freedom and order is widespread, which demands much attention and proper solution. The newly announced net information infringement reveals that there are conflicts of laws between guaranteeing freedom and maintaining order i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Such conflicts also exist in the foreign network rights legislation. This thesis will draw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legislation, explore the solutions to the conflicts of freedom and values, and summarize its significance to the present legisl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This thesis will expound how to respond to the conflicts and conclude the significance to the legisl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by analyzing the benefit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infringement.
Keywords: Network infringement,order ,freedom,conflict
目 录
1前言……………………………………………………………………………4
2自由与秩序法律冲突解决的现实意义………………………………………4
2.1指导科学立法,实现法的价值……………………………………………4
2.2完善人性执法,缓解社会矛盾……………………………………………5
3我国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的利益博弈…………………………………………5
3.1侧重维护网络秩序…………………………………………………………6
3.2忽视保障言论自由…………………………………………………………6
4国外关于网络侵权的法律现状………………………………………………7
4.1美国等国家关于网络权的规定……………………………………………7
4.2中外相关立法的差别………………………………………………………8
5保障自由与维护秩序冲突的应对之策………………………………………8
5.1维护公共利益………………………………………………………………8
5.2坚持个案平衡原则…………………………………………………………9
5.3追求利益最大化……………………………………………………………9
5.4完善技术规范………………………………………………………………10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
1前言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信息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对部分网络侵权行为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该规定旨在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与此同时,网民在网上的侵权言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在网络上无所顾忌地言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民的自由受到了限制,法的自由与秩序价值产生了冲突。自由与秩序的法律冲突问题是法学中重要的问题,对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研究,是为了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当法的自由与秩序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冲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解决得当,就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反之,如果解决不当,极有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因此在应对自由与秩序的法律冲突时,应当对其各自代表的利益进行分析,以公共利益为主,同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个案平衡原则,对不同案件分别进行考量,趋利避害,以最小的损失换取利益最大化,维护公众的重要的利益,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分析衡量。自由与秩序的法律冲突存在于任何历史时期,也存在于立法与执法的整个过程之中,法律的制定要平衡自由与秩序的关系,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出现变化时法律应据此作出修改,只有这样法律才能迎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得到人们广泛的遵从。目前我国的立法中自由与秩序的冲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法律以牺牲公民自由为代价来维护公共秩序,法律不能很好的得到人民自觉的遵从,导致法令行而禁不止。执法过程中公民和执法机关的矛盾日益突出,案件执行较难,执行率较低,以牺牲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维护秩序暂时的稳定,结果将导致执法机关彻底丧失民心,最终必然引起更大的秩序混乱。从现实社会中具体的法律入手,探寻法的价值冲突的应对之策,对现实立法与执法均有重要的意义。
2 自由与秩序法律冲突解决的现实意义
现实社会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过程中都会面临自由与秩序的法律冲突。法律制定的终极目标是保障公民的自由,但这必须以稳定的秩序为前提,而维护秩序的稳定必将以牺牲一定的自由为代价,因此研究自由与秩序价值冲突的应对之策对现实生活中的立法与执法都有重要的意义。
2.1指导科学立法,实现法的价值
自由作为法的最高价值,是一切法律追求的目标,法的制定应以自由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这一点在制定法律时要首先明确,保障自由的法才是良法,才是科学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正如西塞罗所说:“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自由是有限的自由,自由以秩序为底线,破坏秩序的自由是非正义的,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厘清这一问题便有了解决自由与价值冲突的积极对策,促进法律的不断完善与进步。根据对策,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要立足整体,树立全局观念,从保护公共利益出发,制定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法律。在制定不同法律时要有不同的立法理念,充分协调各方利益,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各方满意的法律。当这种利益格局出现较大变化时,表明制定的法律也不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应尽快修改调整,重新达到平衡。旧冲突的解决伴随着新冲突的产生,只有在一次次的发现、解决之中,法律不断得到完善,促进社会的发展。
2.2完善人性执法,缓解社会矛盾
剩余内容已隐藏,请支付后下载全文,论文总字数:9687字
该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