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14816字
摘 要
现在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主要手段。我国1987年加入《纽约公约》,1995年《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为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本文以对比、引用案例的方法,就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阐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基本概念,探讨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内地的承认与执行。讨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裁决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在中国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的建设性构想。
[关键词] 境外仲裁裁决 承认与执行 纽约公约
RESEARCH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IN CHINA
Abstrac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s the main means of settling 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s,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rbitration, much of national attention. China joined in 1987,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1995 "Arbitration Law", a serie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issued by the Supreme Court or notice, both for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contrast, cited the case of the method,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problem in our country were discussed and studied. It describes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of basic concepts, explore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in Mainland China. Discus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mutual decision region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of some of the issues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in China exis, put forward a sound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of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onstructive ideas.
KEY WORDS: Foreign arbitration award,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New York Convention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1章 前言 1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
1.1.1 选题产生的背景 1
1.1.2 选题的意义 1
1.2 素材选取与研究方法 1
1.2.1 素材选取 1
1.2.2 研究方法 2
第2章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2
2.1 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在内地的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2
2.2 纽约公约成员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3
2.3 中国国内法规定 3
第3章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实证分析 4
3.1 我国承认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 4
3.1.1 境外仲裁裁决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的情况 4
3.1.2 从最高院对具体案件的批复看境外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执行 4
3.1.3 我国法院的司法实践 5
第4章 境外仲裁裁决法律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8
4.1 我国承认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的现状 8
4.2 我国承认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存在的问题 8
4.3 我国承认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的思考 9
结语 10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1
致谢 12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研究
第1章 前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产生的背景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研究是一个基于实证分析数据基础上的课题。首先要了解境外的含义,因为中国是区际司法冲突发达的国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在大陆地区的法律概念而言视为等同于涉外法律,所以境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据《纽约公约》在中国内地承认与执行的境外仲裁裁决;一类是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在大陆的承认与执行。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逐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加快经贸往来。关贸总协定的建立,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纳入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和WTO的建立,我们的国家和国际业务的复杂性不断增加,面临机遇和挑战。国家司法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和贸易全球化的趋势。国际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借鉴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提高外国仲裁裁决制度的承认和执行已成为立法的一个重要课题。
1.1.2 选题的意义
仲裁对于涉及当事人巨大经济利益的境外仲裁而言,作为一种民间争议解决机制,各国法律规定不同。[1]目前,各国理论界对境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适用均存在不同认识,各国立法的规定也不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仲裁法律制度的研究现状主要集中在对“境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和对“《纽约公约》的研究”这两方面。文章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论证国内法院对境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司法问题,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与实践,找出我们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司法制度的完善。
1.2 素材选取与研究方法
1.2.1 素材选取
本课题从40几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境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个案中选取研究样本,力求全面分析和研究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采用网络资源法,通过图书馆查阅、网络查阅、数据库查阅收集关于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的信息以及课题研究所需要的素材——最高院的关于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的答复。参阅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写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2],本书收录了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相关法律、国际条约及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从中国各大数据库查询中国法院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具体数据。
1.2.2 研究方法
本课题研究拟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文献二手分析法对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争议较大的热点。文章具体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在对境外仲裁裁决相关理论问题及立法实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用统计数据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对我国境外仲裁裁决目前所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探讨和论证。从每个热点特点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对各个热点进行分析;根据热点问题类别,将法律文书进行分类,采用Excel办公软件进行多视角分析,并制作相关的图表。通过对这些图表的分析,对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整体状况、发展中的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评析。针对遇到的具体问题做数量化的实证分析,为实务界提供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为我国涉外审判实践水平的提升和实践做法的统一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依据,以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和理论研究反哺实践的能力。
第2章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2.1 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在内地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一)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政治基础。香港,澳门已经回归祖国,使香港,澳门和国际法内地之间的司法协助解决。香港,澳门,大陆和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障碍在统一后明显大大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的有关法庭规则台湾民事判决书”,“台湾人与大陆地区法规的关系”,为大陆和台湾两个法域提供司法互助政策依据。
(二)完善的立法体系,使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制度继续发展。自1995年以来,大陆实施的“仲裁法”,使国内现有的仲裁机构对外国仲裁机构得到统一,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高人民法院对“仲裁法”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使仲裁与港澳台实现最大程度的统一;香港于1996年6月27日就“仲裁条例”进行了修订,淡化香港仲裁和国际仲裁的区别,扩大仲裁庭的权力,法院增加了仲裁保护,仲裁庭减少干预反映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澳门本地仲裁法”,“澳外资商业仲裁法”在澳门仲裁系统创造一个历史记录;1998年12月24日,台湾“仲裁法”的实施,新仲裁法仲裁制度参考“示范法”和美国,日本等国家。新的仲裁法借鉴各国的仲裁制度,进行新的立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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