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2024-01-04 10:46:43

论文总字数:9292字

摘 要

为了加快全国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我国将“统一、规范、灵活”确立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能够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促进就业,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提供重要平台。目前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做到,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监管制度,促进市场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更加规范化,在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上,引导更加灵活的经营性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的整合。

关键词: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灵活

Analysis on Establishment of A Unified, Standardized and

Flexible Human Resources Market

Ye Yuting

(School of Wen Tong,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223301)

Abstract:In order to speed up the national unified standard and flexible human resources market system construction, China will "unified, standard, flexible" was established as the overall goal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uman resource market. The establishment of a unified and flexible human resources market can provide human resources support for the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romoting employment, provide an important platform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equal employment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workers.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a unified and standardized and flexible human resources market need to do, to formulate a unified human resources market development plann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promote the market management,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s more standardized,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s, and 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services more flexible, and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the talent market and the labor market.

Key Words: Human resources market; Unity; Speification; Flexible

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关于“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要求,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工作再上新台阶,加速市场整合变革来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一、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一)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市场是指人力资源的供给方(劳动者)和需求方(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的总称。与传统的分配计划不同,其内容主要是指对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和活动,它包括政府部门的因素,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管理,服务等的关系。[1]

(二)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为积极应对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我国部分省市确立了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为基础,以促进充分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与合理配置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为重点,以规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突破口,加快全国统一规范灵活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步伐,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提供支撑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并将“统一、规范、灵活”确立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

统一:即行政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整合统一;

规范:即通过健全的行业行政监管和服务机构的守法、自律经营,实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灵活:即在促进公共服务机构功能提升、民营机构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两类机构并行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实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资源贯通、服务贯通和信息贯通,彻底破除人力资源市场体制分割、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信息分割的局面。

二、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意义

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是中央在党的十七大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又遇到波及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工作的影响,既有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历史任务,又有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重要使命,既要解决好人力资源市场自身发展的问题,又要承担起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责任,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

人力资源市场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的影响。无论是促进社会就业还是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优势,都需要大力推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是摆在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突出位置的一项工作。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也迫切要求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与经济布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和匹配度。在这些工作中人力资源市场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能。

总体而言,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意义分为以下两点:

1.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能为国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是“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因此,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过程中,深入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这两个市场的整合,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

人才市场是以“人才”为基本要素的市场,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对人才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体制,是促进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一种活动。人才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对于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劳动力市场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传统劳动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被突破,新的举措不断得以实施,其中包括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劳动服务公司的建立,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从企业内部发展到社会,从城市发展到农村,从国内发展到国外,长时间里已成为中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同人才市场并行不悖的一种重要的要素市场。

人力资源市场是将传统的由人事部门组建的人才市场、劳动保障部门组建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教育部门组建的高校毕业生市场统一融合而成的现代人才服务平台。

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在之前是处在三足鼎立的状态,人才市场属于人事局,劳动力市场属于劳动局,从实际情况看,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开放的,这种开放机制必然导致两个市场之间发生更多的交流:两个市场是有竞争的,这种竞争机制必然导致两个市场之间建立更多的联系:两个市场的发展越来越摆脱了无序的状态,这种有序化的趋势正在使他们不断纳入共同的运行规范。因此,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统一既是一种内在的要求,也是一种外在的趋向,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和要求,这种统一的过程就是整合的结果,这种整合的结果就会实现统一的目标,从而更好的配合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

2.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能促进就业,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提供重要平台。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高度,明确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2008年1月实施《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明确要求“加强统筹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将“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作为人社部的一项主要职能。由此,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提上日程,成为人社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成为检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标志性工作。

三、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1.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明确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方向,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目标,指导各地加快改革进程,推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

2.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立法形式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框架,明确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性质,功能,目标,保障制度,建立鼓励市场经营组织发展标准,细化《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内容。[3]

3. 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省市两级应将原来两个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归并,设置实施统一监管的处室,承担本行政区域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规划制定与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职能。完善包括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准入、经营性服务机构创办和开展业务规范、行业协会自律等内容的市场监管制度,降低人力资源市场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效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竞争、人力资源的服务行业准入及服务性机构营业范例和行业协会自律等市场监管制度以减少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各种活动的交易资金,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平和效率。

4.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市场存在着体制性分割,一是市场还存在着城乡分割。乡下进城务工职员不能享受到均等的大众服务,甚至在就业机会、工作条件和情况上存在着鄙视问题。二是存在着身份分割。职员求职、活动的制度已经成立,但有关办理和制度安排,再有不少是以身份为界线。三是存在着地区分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领土,某个地方形成障碍,导致程序转移问题并不顺利,没有认证资格,有限的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影响整体配置效率。四是存在着管理分割。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中国的劳动力和人才建设的范畴构成两组与管理机制,在工作市场层次请求的响应,但也形成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支解,造成的资本浪费与管理制度的交织。

在党的十八大上,王克亮司长总结了如何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一坚持打破分割,实现市场统一。一是打破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分割;二是打破市场中存在的身份分割;三是打破市场中存在的地区分割;四是打破市场中存在的管理分割。

第二坚持两手抓,实现两手硬。一是大力发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实现服务功能的拓展、服务水平的提升、服务效率的提高;二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服务机构的发展,扩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开发能力。

第三坚持事企分开,实现管办分离。一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整合;二是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

第四坚持实时监测、实现科学预测。[4]

(二)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1.结合地方机构改革,规范并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公共服务的投资是不够的,特别是在市、县两级,服务到位,人员素质,公共服务的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公共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欠缺,难以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二是服务形式粗放。目前的服务,专注于一般的招聘,职业介绍服务,而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不仅不足,而且缺乏水准。三是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没有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

加强对就业工作和公共就业服务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政策实施和服务流程、服务体系的统一,努力解决财政保障等问题统筹组织指导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开展服务活动。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场所和功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整合原两个部门所属服务实体,明确公共服务性质,努力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服务制度、对社会的职业供求信息收集、汇总和分布等信息服务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就业和失业管理制度、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制度。

2. 促进市场管理更加规范化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不足:一是立法条理较低。还未指定出台行政法规层次以上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例。相关法律中有关市场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市场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市场监管队伍是远远不够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损害案例常有发生。三是管理政策体系不健全。原来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没有统一规定。

具体措施:统一的法律体系:《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中外合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

统一的监管制度:一是推进市场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的服务机构检查制度;四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五是做好监管和查处有害培训活动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推进诚信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两大”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法律;另一方面要不断巩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人的标准,也就是人应当遵守的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包括德和法两个范畴;另外一个是物的标准,即服务和产品的规则。[5]

(三)建立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灵活与规范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关键是必须根据时势进行相应调整和变化。正因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才体现出建立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性。

我国现今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规范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在着很多不足: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管办不分的情况,阻碍了市场的发展空间;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效率较低,太规范化,导致变通性差,降低了一定的劳动者就业率。所以渐渐出现了职业机构也就是现在大家所熟悉的经营性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非政府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开办的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可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用人登记,可以为求职者提供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更多的求职和招聘信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咨询。

所以引导职业中介(经营性机构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职业中介发展政策,明确经营性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服务规范和引导扶持措施。制定促成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服务、自律、协调”功能,制定并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市场经营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团队具有重要意义。[6]

(四)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监测项目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一是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二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结合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的情况下,积极支持企业提供专业的招聘和咨询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对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中国东北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通过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加快当地人力资源服务设施,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能力。五是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的从业人员加强培训,促进建筑行业人员。[7]

全国人力资源保障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分布。为此,咱们将偏重搜索创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第一个观察项目,并通过试点推广,逐步建立一个监控平台涵盖所有类型的人,各种业务,各种机构。强化消息分析研究能力建立和功效按期公布机制,为巩固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来给科学决策做参考。

(五)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的整合

1、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的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个五年计划建议》指出“增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是“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8]要在促进人力资源的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过程中,进一步推进这两个市场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更好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国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2、两个市场的不同特点可以转化为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优势

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机构负责管理的优势。在该机制中,各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市场管理规则,因此将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有利于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全。尽管两个市场区别很明确,但中介机构和人才市场都必须遵守有关法律、国家和当地的商业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禁止虚假信息的销售,搞虚假招聘费,回扣,电缆,并严惩欺诈雇主及求职者。这些都是有利于两个市场的融合。如今,两个市场供需双方都趋于沉着。其中,招聘单位更加理性和务实,根据单位的发展实际需要来招聘。另外是求职者的心理也日趋成熟。这类成熟和冷静亦然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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