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10768字
摘 要
:反腐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党的治国战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腐败日益严重的今天,在全世界都不惜精力反腐的今天,中国作为世界大国,自然,在反腐败方面需要起到世界模范带头作用。所以自党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监察法的制定,党在反腐方面的力度越来越大,所取得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本文从可能导致腐败的四种情况出发对腐败进行分析,希望找出一条在现行体制下有效的反腐路径。关键字:反腐败;监察制度;群众监督;新型腐败
A study on the realistic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rruption Gover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le of Law
Wan Chenyu
( Huaiyin Normal College Law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College , Jiangsu Huaian 223001 )
Abstract:Anti-corruption, as an important link in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ist rule of law,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arty"s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In today"s increasingly serious corruption, in the world at all costs to combat corruption today, China as a world power, naturally, in the fight against corruption needs to play a leading role in the world. Therefore,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along with the enactment of the supervision law, the Party"s anti-corruption effort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strong, and the results achieved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is paper analyzes corruption from four kinds of situations which may lead to corruption, and hopes to find an effective anti-corruption path under the current system.
Key Words: anti-corruption; supervisory system; mass supervision; new type of corruption
目 录
一、引言 1
二、中国腐败的现状分析 1
三、造成腐败的原因分析 1
(一)国家检查制度的不足 1
(二)群众、舆论的监督权力难以实现 2
- 新型腐败的出现 2
- 权力者权力认识错误 3
四、治理方案 3
(一)完善国家监察制度 4
(二)扩大监督渠道,确保信息真实性 4
(三)简政放权,增加津贴 5
(四)构建系统的思想教育系统 6
五、结语 7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一、引言
历史发展的潮流总是前进的,这是无可争议的一点。人类文明从石器时代开始发展,经历了冷兵器、蒸汽时代,从而到达了现如今的科技时代。但是不管时代是怎样变化,历史是如何进步的,总是摆脱不了一个话题——国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那这句话相反的也就意味着国家的发展层次同样能反映出人类社会发展的状况。由此就可以推出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能推动或者是阻碍社会的发展。而腐败作为影响国家发展、人类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自然是不得不提的重要一环。
二、中国腐败现状
众所周知,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在我国腐败现象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其危害程度不言而喻。习总书记上台后,对于腐败零容忍,严查处。仅2012到2014两年间,“习式反腐”就处分了近18万名党员干部,还有众多“老虎”落马。由此可见,我们党对于反腐的态度是坚决的,是不容置疑,不可撼动的。多个规范性文件的下发,多个法律法规的颁布,都是党对于腐败的零容忍。但正如邓小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初期说的“改革开放搞多久,反腐败就要搞多久”,反腐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在法治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腐败虽然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是腐败作为根植于血肉的顽蛆是难以根治的。那么是哪些因素影响腐败问题进一步治理呢?
三、造成腐败的原因分析
(一)国家监察制度的不足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中国作为一个才发展了70多年的国家,在政治、外贸、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存在这不足之处,这是无法避免的,也是国家发展必须要经历的一个环节。诚然,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改革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往往很容易忽视政治体制上的改革。体制的不足也就代表了腐败成本处于较低的水平,从侧面也就体现出腐败官员被查处的风险成本较低,收益较大,这使得某些官员“敢”于去贪污,去腐败。同时专门监察机构权力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本身职能。
自习总书记上台以来,对于党内部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净化,对于腐败也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打击,众多“老虎”被打落下马。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已经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不足,监察法的制定从法律层次给予了反腐组织机构权力,使得反腐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及肯定。但是因为法律新鲜度的存在,可能监察法在近几年会有较大的成效,会有显著的结果,中国的腐败趋势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但随着腐败问题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小,人们会下意识的忽略这个问题,从而使得腐败重新滋生。所以要始终抓牢腐败,就像习近平书记说的“开弓没有回头见,反腐没有休止符”。[1]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
(二)群众、舆论的监督权力难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可是在我国,人民和官员是存在“距离”的,作为国家基本构成的人民是难以与构成上层建筑的官员建立联系的,相应的上层官员很难切实的了解到基层群众的需求,这也就意味着民众的声音较难传递到上层者的耳朵里。群众监督作为有效的监督方式,却很难发挥其监督效力。虽然现在我国的上访制度逐渐完善,人民的意见越来越被上层者所熟知并处理,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人民在检举监督方面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关注。大多数上访的内容都是一层一层向上传递的,可以预见的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必然会进行相应的处理,这就意味着最后真实到达上层者手中的监督信息是不完善或者是不真实的,这也就很难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在大多数时候是很难起到其监督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因舆论引发的新闻官司,作为发声一方的新闻界的败诉率在30%,屡屡败诉,即使偶有胜诉,也使得自身遭受到很大的损伤。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得不到相应的法律的保障。做得越多不仅没得到应有的舆论作用,却适得其反,这是让媒体人心疼又无奈的事情。心寒的结果就是没人或者是只有一小部分媒体愿意去关注、去报道、去深入剖析。这也是很多贪官为所欲为的原因,信息传递的道路被封锁,作为更上层的领导者难以获取有效全面的信息,也就造成了无人去管的尴尬局面。没有人管,没有人查,更没有人去解决,这也就最终使得腐败状况愈演愈烈。
(三)“新”腐败情况的出现使得腐败治理又遇到了瓶颈。旧的治理方式难以用来面对新的问题,也是腐败顽固的原因之一。例如,组织腐败作为一种较为普遍但具有“新颖”的腐败形式。顾名思义,组织腐败通常是指多人或团体违法违纪、贪污腐化的行为。组织对于研究腐败来说至关重要组织,因为组织本身会影响其内部个体的活动。组织理念的变化会影响成员的行为念的变化会影响成员的行为。Toffler [2](2003)在其文章中指出,领导层在一个有声望的公司走向腐化衰败并促使其员工腐败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司走向腐化衰败并促使其员工腐败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向以斌(1989)也指出,个人腐败会在组织腐败中得到扩张腐败会在组织腐败中得到扩张,而组织腐败会给个人腐败提供行政的“保护伞”。[3]这些观点将腐败问题从个人转向组织将腐败问题从个人转向组织,探讨组织腐败的具体影响。从组织腐败本身出发研究腐败问题题,并将其系统化、理论化,标志着组织腐败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更加宏观的理论体系。[4]当腐败组织化,集体化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腐败被全部或者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也就不会有人来反对揭发,都固守着组织上层所传递的指令,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于腐败的查出和治理的难度。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当公共权力被滥用,看似约定俗成却极大的挑战甚至超越法律法规的“制度”是造成不断腐败的实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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