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监督的效用及促进研究

 2024-01-05 08:28:54

论文总字数:9315字

摘 要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以其快捷、方便的特点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模式,更向世人展示了其强大的舆论监督能力。本文以微博监督的效用及促进研究为题,通过对微博监督概念的分析,得出结论:微博监督具有广泛的民意表达渠道、加强传统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和谐融合、深化公民意识发展的四大功效。经分析,本文认为微博监督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泛滥、微博信息误读、微博暴力、微博监督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通过加强把关意识、提高公民媒介素养、发挥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完善微博制度管理等举措有利于发挥微博监督的积极效用。

关键词:微博监督;微博暴力;媒介素养;意见领袖

The research of micro blog supervision’s function and promotion

Hua jing-juan

(Wentong College,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001)

Abstract: As an emerging network media, micro blog has changed the traditional mode of transmission with its convenient and efficient features, even demonstrated its enormous supervision to the world. This research chooses micro blog supervision’s function and promotion as the subject, analyzing the concept of micro blog supervision, and concludes that micro blog supervision is beneficial to broaden the channels for the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 to strengthen traditional supervision, to promote social coordination and integration, to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awareness. After analysis, the author of this research considers that in the process of micro blog supervision , it has the problems of the proliferation of false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misreading, micro blog violence and lacks of law. Micro biog supervision will play a positive role by strengthening the consciousness of checks, improving the citizen media literacy, making good use of the opinion leader on micro blog, and perfect statutory management over micro blog.

Key Words: micro blog supervision; micro blog violence; media literacy; opinion leaders

2006年,随着美国旧金山推特(Twitter)社会网络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青睐于这种全新的信息获取和共享方式,称之为“微博”。2009年,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开始使用微博,微博在中国才变得流行起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其中使用微博的就有45.5%。”[1] 因此,微博已经成为中国网民上网的重要活动。

不容置疑,我们已经进入了微博时代。然而,微博的巨大影响力不仅仅是快速地获取信息,河南考生李萌萌“被落榜”事件、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等被微博曝光后,事件快速得到圆满解决,这让公众意识到微博在舆论监督上的潜力所在。但是,与之而来的螺蛳粉变身“螺尸粉”和微博传六小龄童“被死亡”谣言等透露出了微博在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研究微博监督过程中存在怎样的不足之处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及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应对也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微博监督的概念及功能

“微博,即微博客(Micro 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2] 从概念上看,微博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任何个体一方面可以充当观众,关注和浏览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当发布者,发布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供网友浏览,“随时随地分享身边的新鲜事”。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能够短时间内通过相互的联系建立起一个互动的平台,从而大大地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因此,从诞生之日起,微博已深受广大用户的好评。然而,当今社会微博更关键的功用是为网络舆论监督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性。

微博监督是社会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因此,在全面了解微博监督之前,我们必须要明白到底什么是社会舆论监督。广义上的社会舆论监督,“是指公民借助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建议,表达诉求,在大规模的个人意见趋于一致形成社会舆论后,主动或被动的引起政府或社会组织的重视,并进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3] 社会舆论监督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媒体舆论监督,主要是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另一类是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主要是网络媒体,特别是随着微博的广泛运用,其对当今社会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微博监督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新形式,打破了传统的监督模式。“微博监督就是公民在微博平台上公开发表自己对某一国家事务或社会公共事件的观点和意见,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重视,并使社会管理层通过微博平台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处置问题的一种舆论监督方式。”[4] 由此可见,微博监督的主体具有很强的独特性,主体既可以是草根百姓,也可以是名人名家。另外,微博监督的方式也很有针对性,快速的传播速度可以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监督产生舆论压力,从而加快事情解决的脚步。

因此,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微博舆论监督较之具有很大的优势,然而公众对微博监督的有效性认可不仅仅源于这点优势,主要是因为微博监督具有很强的实践效用。

(一)扩宽舆论表达渠道,需要微博监督

“对于公民来说,知情权是公民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和个人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前提。”[5] 公民只有对事件有了全面的认识之后才能正确地对事件进行讨论。微博的作用正是如此,一方面通过微博,政府官方可发布准确的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防止以讹传讹,另一方面通过微博,公众可反映社会问题,生成舆论,并表达自己的看法。与传统热线电话和信访制度相比,得益于微博传播信息的优势条件,微博监督拓宽了舆论表达的渠道。

(二)强化传统舆论监督,需要微博监督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节目在播出前、报纸在发行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核,这就是典型的传统舆论监督。而微博的诞生改变了这一切,它带来了“全民记者”时代,仅通过一部小小的手机,网民就能参与微博的讨论,可以说,微博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舆论监督,使得信息的发布更加简单化,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和频率也更快。然而,由于传统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的地位从来没有动摇过,所以微博监督可以依靠传统媒体来扩大其影响力。双方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双赢的局面,不仅能强化传统舆论监督,还能扩大微博监督的影响力。

(三)促进社会协调整合,需要微博监督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因为遇到很多的不满而心生怨气,这种负面情绪的存在将威胁社会稳定。微博监督使这些群体看到了舆论对政府和社会的压力,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想通过微博监督来为自己说话、为自己争取利益,客观上为公众宣泄不良情绪提供了一个通道,公众能随时随地发布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中国网民对网络中自由表达需要的强烈,源于现实空间的某些限制,也与中国高速发展中各种矛盾积累产生的压力有关。而网络空间的相对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人们心理上的安全感。”[6] 可见,微博监督起着宣泄情绪和促进社会和谐融合的作用。

(四)推动公民意识发展,需要微博监督

微博监督推动公民意识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激发参与意识。微博是一个信息开放共享的公共平台,公众都有相同的知情权和发布权。在此平台上既可以实现信息地快速获取,也可以进行自由地交流,每一个关注该信息的人都容易被这种特定的传播方式所吸引,唤醒了公民的参与意识。提高权利意识。2012年2月20日上午8时10分,全国人大代表蔡奇在腾讯微博上向全社会征集建议或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短时间内的评论已超过12000条,最终50种代表性的观点出现在了两会现场。作为人大代表,蔡奇最大限度的借助微博收集民意、传达民声。公众通过“微博议政”说明公民权利意识有所提高。强化监督意识。2011年6月,郭美玲在网上炫耀其奢华生活之后,迅速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微博上谴责声不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马上发声明辟谣,但是,短短3天毁掉了红十字会一百年。自“郭美美炫富风波”之后,公民自身的监督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总之,微博监督的出现无疑推动了公民参与意识、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发展。

二、微博监督潜在的负面效应

微博监督是现代社会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必需品,正确的微博监督,对于扩宽舆论表达渠道、加强传统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和谐融合、深化公民意识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功效。但是,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看事物,任何事物都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微博监督也不例外,随着微博监督正效应的发挥,其负面效应开始蔓延。

(一)虚假信息泛滥,真实性有待考证

在微博这个广阔的平台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任何人都可以发布信息,难免有些别有用心的用户发布一些谣言,混淆视听。2013年3月,微博上传出了“猴王”六小龄童去世的消息,但六小龄童很快就对该微博进行辟谣。六小龄童“被死亡”事件就是典型的虚假信息。其实早在2011年,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节目组就专门对微博虚假现象进行了报道。“微博已经从传播信息、交互式交流平台沧落成‘公共厕所’,是许多垃圾信息、八卦、恶搞甚至谣言的集散地。”[7] 这些恶搞和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会扰乱公众的视听,降低微博监督的价值,更甚者会引起公众的恐慌。2013年7月,有位名叫“江寒月再现”的陕西网友在网络上声称自己将赴北京一家公司实施爆炸,此微博一发布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恐慌。发现此情况后,公安厅迅速展开调查,后发现是虚假信息。这样的微博监督非但没有起到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增强了负面消息的传播,尤其是案例的后者,谣言自产生到澄清花费了政府的时间和精力, 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

(二)微博信息误读,监督错位时常发生

微博监督是一种自发的监督,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2010年8月,陕西西安市户县县长在路上刚巧碰见别克撞上大货车,县长亲自下车实施救援,这本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好事,但是,却有人误解了这条新闻,发出“县长故意让随行人员装成车祸”的微博。每条微博的字数限制在140字以内,往往无法还原整件事情的真相,再加上微博用户的知识结构不同,导致信息存在认知及判断上的失误。这种不实信息的监督会对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损害了当事人声誉,是微博监督错位的表现。

(三)微博监督过激容易发展成微博暴力

微博信息的快速传播容易导致舆论在短时间内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发展成微博暴力侵权。“药家鑫”案件就是典型的此类案件。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不仅不赶紧把伤者送往医院,反而持刀伤害伤者,这种行为令人发指,的确很容易激发公愤。但是监督过程中所有对药家鑫的辱骂是一种极端化情绪,是非理性的,会使人陷入一种偏激的憎恨。此外,方舟子打假质疑韩寒“代笔”,导致“口水战”也是微博暴力现象。方舟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表这样的言论是侵犯了韩寒的声誉权,而韩寒写文章故意讽刺方舟子也是一种侵权的行为。

(四)微博监督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

一方面,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只是间接地用其他法律依据来明确了微博监督的权利。虽然,我国的司法机关已开始审理微博监督案件,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判决结果千差万别,微博正当的监督权不受法律保护,微博监督的法律体制建设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三、制约微博监督成效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微博监督过程中现存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就上述问题而言,之所以会出现偏差,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微博“把关人”的缺失带来监督失实

传统媒体上的“把关人”能够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对信息实施监控、过滤,给公众看真实可靠的新闻信息,屏蔽虚假信息。微博作为一个自媒体平台,没有所谓的“把关人”,使得公众在微博上发表言论十分自由。微博不像传统媒体一样,需要通过记者、编辑的层层审核,这为虚假消息的传播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渠道,制造谣言也变得更加容易,微博监督失实就很容易发生。因此,缺乏把关的微博极易成为消极舆论的放大器,不仅不利于发挥微博监督的强大作用,更会破坏社会凝聚力,阻碍社会的进步。

(二)微博使用者主体意识不强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媒体而非公众个人才是舆论监督的主体。微博的出现确确实实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监督渠道,公众成为了监督的主体,每个人都能在微博上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很大一部分的公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转发、评论微博的行为其实是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即使意识到了,微博主体也不具备应有的素质。一方面是因为权利主体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足,拾人牙慧,从而导致错误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是由于媒介素养不足。“媒介素养是指人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用各种媒介信息服务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所需的知识、技巧和能力。”[8]许多微博用户对媒介信息缺乏正确的解读和认知能力,误以为微博就是现在的舆论主导,在此基础上传播就会进一步扩散消极影响,产生错误的价值导向,降低媒体的可信度。

(三)微博意见领袖缺乏舆论监督能力

意见领袖是指某些人拥有一种非凡的能力,他们能够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可以改变个体、群体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引导舆论的走向。一旦微博意见领袖用极端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可能导致微博暴力。例如文章上述提到的方舟子韩寒“对骂”事件,这已经不仅仅涉及到两者,在网民不清楚孰是孰非的情况下,往往会支持自己喜欢的明星,影响判断。同时,微博意见领袖如果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加入个人情感,那么也会引发微博暴力。

(四)微博制度管理的缺席导致监管薄弱

法律作为公民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对公民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样,微博上的各种行为也急切需要法规来作为坚强的后盾,微博立法是控制舆论的有效保障。然而,现阶段,由于微博出现时间较短,我国对微博监管和立法存在诸多漏洞,甚至是空白。2011年12月,北京市推出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各大门户网站实行微博用户实名制。但实名制毕竟会存在一些问题,会降低微博言论的随意性,也可能导致微博用户信息外漏等等。此外,也有人觉得该《规定》中的法律效力等级偏低,约束力不强,被指权威性不足。因此,必须专门建立起强而有力的微博监督法规,规范和保证微博监督权利的正当行使。

四、推进微博监督的对策建议

通过前文,我们可以看到微博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微博监督对推动公民意识发展、推动社会协调整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微博监督存在监督错位、侵犯等负面影响。随着微博使用率的提升,微博监督的影响力也会逐渐变大,如果出现问题,将会扰乱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因此,必须对微博监督进行引导和规范。根据对微博监督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有效途径来推进微博监督。

(一)积极发挥传统媒体中“把关人”的作用,做好新闻的过滤工作

在传统媒体中,“把关人”极其重要,它能够对大量新闻素材进行取舍。虽然把关后的舆论信息量会大大的减少,但是,谣言会消失,舆论环境会更加整洁,其真实性是微博所欠缺的。经过“把关人”把关而发布的信息能够对虚假信息起到“辟谣”的作用,这样,虚假信息泛滥的现象就会得到缓解。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好传统媒体,及时主动地开展新闻的相关报道,引导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二)提高微博用户的自身素质,尤其是媒介素养

“从终极意义上说,对网络的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最终就要落实到个人的自律。”[9] 每一个微博用户的文化程度和媒介素养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每个微博用户对舆论信息的了解、接受程度不同。素质较低者容易在微博上散布谣言,从而降低了微博监督的权威性。如果每个微博用户都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媒介素养,养成自律意识,反对谣言,那么虚假的舆论消息就不会如此泛滥,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安定和谐。此外,还可以让媒介素养教育走入课堂。在课堂上系统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人们对媒介信息的正确解读和运用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意识。

(三)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在微博监督中的积极引导作用

在微博的监管过程中,意见领袖的一些观点更容易获得网友的拥护,因此,政府不妨培养一批意见领袖,从而正确地规范和引导舆论。

首先,应把微博意见领袖从众多微博用户中识别出来。微博意见领袖一般有大批的“粉丝”和较高的知名度,例如以郎咸平为代表的学者、以李开复为代表的企业家以及以白岩松为代表的新闻评论主持人等,他们都是典型的“微博意见领袖”。他们能够就某一现象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论,其观点能够引发众多“粉丝”的认同,对公众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其次,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应密切关注那些“粉丝”数量庞大,被转帖次数众多的普通微博用户,因为普通用户也可能成为某一事件的微博意见领袖。

再次,可以建立微博舆论反映机制。政府设立专人负责与微博意见领袖保持良好的沟通,鼓励其在引导微博舆论时发挥积极的作用。对微博意见领袖消极的言论要及时进行管制,防范微博意见领袖成为消极舆论的放大器。政府还能鼓励多个微博意见领袖合作,强化“领袖效应”。

(四)加强微博专项立法,不断完善与微博相关的法律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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