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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分析的吉林省大中城市出租车价格管理研究毕业论文

 2021-03-01 14:42:41  

摘 要

出租车定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出租车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出租车服务的消费者乘客,还涉及到出租车相关政策的制定者政府这三方。出租车定价的参与各方为了自身的利益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出租车的运价,作为供给者,总是试图通过提高运价来获得自身的利益;而作为需求者,总是追求最低运价;对于出租车管理部门也总是寻求最合理的运价,使得出租车承担合适的居民出行比例,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本论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对网约车条件下出租车的价格制定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建立三方博弈模型,对影响出租车定价的各主体的关系以及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借助交通运输规划和博弈论等相关理论,根据实际调研得到的数据,得到长春市和吉林市出租汽车运价的一个合理价格区间。

关键词:网约车;博弈论;出租车定价

Abstract

Taxi pricing is a very complex issue that involves not only the taxi service providers including taxi drivers and taxi companies, taxi service consumers, but also related to taxi policy makers. For their own interests, the participants of taxi pricing to a certain degree influence the taxi freight. Suppliers always try to raise taxi freight to get profit; Requesters always chase the lowest Price; and the taxi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lways seek the most reasonable freight, making the taxi to bear the appropriate proportion of residents travel to optimize the urban transport structur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problem of taxi pric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game theor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online car-hailing. Establishing the tripartite game model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arious subjects an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taxi freight. With the relevant theories of transportation planning and game theory, according to the data obtained from the actual research, we finally get a reasonable price range of Changchun's and Jilin's taxi freight.

Key Words:online car-hailing; game theory; taxi pricing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1.1研究目的与意义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国内研究现状 2

1.2.2国外研究现状 2

1.3研究(设计)的基本内容、目标 3

1.3.1研究的基本内容 3

1.3.2研究的目标 4

1.4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5

第2章 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与参与方构成 6

2.1博弈论的概述 6

2.1.1博弈论的概念 6

2.1.2博弈论的组成要素 6

2.1.3博弈论的类型 7

2.2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参与方分析 9

第3章 出租车定价三方博弈模型构建 10

3.1 三方博弈模型假设 10

3.2 三方博弈模型参数设置 10

3.3三方博弈模型的构建 11

3.4三方博弈模型的分析 13

第4章 长春市出租车合理票价计算 15

4.1长春市出租车概述 15

4.2长春市出租车运价范围区间的初步确定 15

4.3长春市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计算 16

4.3.1博弈模型中政府的相关参数量化 16

4.3.2博弈模型中出租车服务的提供者的相关参数量化 17

4.3.3博弈模型中乘客的相关参数量化 17

4.4计算结论 19

第5章 吉林市出租车合理票价计算 20

5.1吉林市出租车概述 20

5.2吉林市出租车运价范围区间的初步确定 20

5.3吉林市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计算 21

5.3.1博弈模型中政府的相关参数量化 21

5.3.2博弈模型中出租车服务的提供者的相关参数量化 21

5.3.3博弈模型中乘客的相关参数量化 21

5.4计算结论 23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24

6.1研究结论 24

6.2研究展望 24

参考文献 25

致 谢 26

第1章 绪论

1.1研究目的与意义

通常我们可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类[1]。我国大多数城市出租车行业都为政府规制行业,因而各地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的规制手段来保护出租车行业的利益[2]。然而随着近些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些互联网企业正在采用一些新的技术逐步改变传统的出租车经营方式,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基本持排斥态度,认为其出现打破了现有的市场格局,影响了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的市场价值和运营收入。与巡游车比较,网约车提供的服务品种更加多样化,并且形成差异化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出行需求。目前,传统出租车经营者很无奈地逐渐从抵制向接纳融合的势头发展。

一直以来,我国各大中城市对出租车行业都实行总量管控,市场开放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机制作用,竞争乏力。由于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管制过于严格,市场长期的不开放,市场缺少竞争机制,导致出租汽车司机服务质量不高,乘车环境差、司机挑客、绕行、强行拼客、拒载等情况较为严重,不能满足居民的有效出行需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运价较低,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运价差距不大。由于部分城市出租汽车运价偏低,群众出行选择巡游出租车的概率较大,出租车承担居民出行比例较高。在早、晚出行高峰和极端雨、雪恶劣天气,居民出行打车等候的时间较长,甚至打不到出租车,居民满意度较低。

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的出现和兴起打破了出租车行业的垄断。网约车平台依靠互联网技术进入交通运输市场,网约车以其灵活的价格调节机制,对实行价格管制的传统出租车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网约车的运价按照市场供求机制进行调节,在早、晚出行高峰和极端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居民选择出租车出行的需求大于供给,此时网约车的运价将会是平常运价的数倍。由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竞争、有一定的价格补贴、低价的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传统出租车市场。网约车市场的价格,特别是快车市场的价格,已经接近巡游车价格。网约车车辆平均价格高于出租车车辆平均价格,乘客乘坐网约车的环境更加舒适,而且网约车司机的服务态度较传统出租车司机高,导致原来选择传统出租车出行的居民更多的选择乘坐网约车出行。而且,与传统巡游车相比,网约车提供的服务品种更加多样化,包括快车、专车、出租车网上约车、顺风车等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由于出行群体更多的选择网约车出行,传统巡游车司机收入普遍降低1000元左右(吉林省)。

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调研,采集所需的数据,运用相关的理论依据,构建数学模型,分析和确定网约车条件下吉林省大中城市出租车的合理价格区间。以便使城市的出租车系统在该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使得城市的出租车发展水平符合该城市的经济发展现状,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缓解城市道路拥挤程度,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结构[3]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西南交通大学的杨燕(2011)建立了关于出租汽车定价的三方博弈模型,分析定价的影响因素,并求出了政府、乘客、出租汽车公司三方在不同条件下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得出了出租车定价参与各方之间的关系。并以成都市出租车行业为例,对三方博弈模型进行验证,并借鉴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的管理体制,制定了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的杨志勇(2016)根据调查数据建立方式选择模型,利用价格敏感度测量法确定长春市出租车合理的价格区间,在已知城市预期出租车占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担率的条件下,利用遗传算法确定出租车的合理票价。从而调整居民出行选择不同出行方式的比例,优化了城市交通系统结构,对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陈琴(2006)从博弈论的视角建立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简单两方博弈模型,对出租车定价问题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纳什均衡解。并且说明纳什均衡解会随着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为求解出租车定价模型最优解提供了理论依据[4]

邵燕斐和王小斌(2014)通过对各国政府对出租车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管制的研究得出,破解出租车行业的困境应该从放松政府管制开始,更多的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利用市场的供求关系,去调控出租车价格。并且建立出租车价格管制博弈模型,对出租车定价进行博弈分析,同时分析出租车涨价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最后说明政府仅仅考虑运输成本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忽略市场的供求机制而对出租车市场进行的价格管制容易造成社会总福利的减少。

1.2.2国外研究现状

Robert D Cairns和Catherine Liston-Heyes(1996)通过建立司机和乘客相互搜索模型对出租车行业的管制机制进行研究,最后得出结论政府采取措施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的价格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5]。政府采取恰当的价格管理机制能够使社会效益最大化,避免社会总福利的减少。

Michael E Beesley和Steven Glaister(1983)认为由于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不能完全了解巡游式出租车市场的相关信息,所获取的信息不够充分导致在进行价格管制时,产生的效果未能达到预期[6]。因而认为在某些时候出租车市场的自身供求调控机制优于政府管制。

David Flath(2002)通过对日本巡游式出租车行业的研究,指出日本虽然放开了对出租车市场的准入限制但是仍然没有放弃价格管制[7]。政府采取一定程度的价格管制能够减少空闲的出租车数量,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出租车的出勤效率。

Murtaza Haider,Liam Donaldson和Mehdi Nourinejad(2015)对多伦多出租车市场取消管制的交通影响进行研究,指出出租车数量的增加对交通拥堵情况和空气质量的好坏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会使得社会总福利减少,具体影响程度和范围还需要更全面的调查和研究。

以博弈论的视角去研究出租车的合理价格能够充分考虑政府、出租车公司、乘客三方可能选择的各种策略,减少了各方信息的不对称,综合考虑了各方的利益,能够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国外的出租车价格研究主要偏向于对出租车行业规制,分析其对出租车价格的影响程度。而国内的出租车价格研究很少考虑了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价格的影响。根据目前国家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进行,考虑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将是未来出租车价格研究的趋势。

1.3研究(设计)的基本内容、目标

1.3.1研究的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介绍网约车条件下出租车定价的研究背景,包括我国对网约车的定位,我国网约车的特点,以及国内外网约车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现状,分析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的影响。

第二部分,介绍博弈论的特点。包括博弈论的概念,组成要素,策略类型,博弈论对出租车定价问题的适用性分析。

第三部分,构建出租车定价的三方博弈模型,即政府、出租车服务提供者、乘客的三方博弈模型。包括三方博弈模型的假设,参数设置,博弈模型的组成要素以及模型的构建。最后对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各方的收益函数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模型的应用,即吉林省大中城市出租车运价合理区间的确定。

第五部分,得出结论。

1.3.2研究的目标

传统巡游出租车提供的服务单一,而网约车提供的服务品种更多样化,包括快车、专车、出租车网上约车、顺风车、代驾、试驾等服务。网约车能够形成差异化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出行需求。在最新的国家文件基础上,地方制定的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网约车车辆价格都高于巡游出租车,因而网约车乘客的乘车环境更加舒适和安全,而且网约车司机的总体服务水平也高于巡游出租车司机。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出现冲击了传统巡游出租车市场。

本文通过构建政府、出租车服务提供者、乘客的三方博弈模型分析和研究吉林省大中城市出租车定价问题,从而确定吉林省大中城市出租车合理的价格区间,增加出租车司机的收入,维护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同时合理的出租车价格也能够调节居民选择出租车出行的概率,合理的出租车出行分担率能够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结构,减少出租车运输的负外部性。

1.4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技术路线见图1.1。

图1.1 技术路线图

研究中采用实际调研收集和查阅的真实资料数据,运用交通运输运营管理和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和理论构建出租车定价政府、出租车服务提供者、乘客三方博弈模型,并对定价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一方策略变化时对另一方收益的影响,最终得出结论,确定合理的出租车价格区间。

第2章 出租车定价博弈模型与参与方构成

2.1博弈论的概述

2.1.1博弈论的概念

博弈论(Game Theory),也称为对策论,是研究参与各方的谋略和决策问题的理论[8]。博弈论以数学为基础、研究发生与对抗时如何选择最优策略[9]。简而言之是研究决策主体各方的不同行为的相互作用,最终如何影响各决策主体的收益。

《孙子兵法》是我国乃至世界最早的博弈论经典著作。19世纪到20世纪初是博弈理论发展的萌芽时期。1838年,古诺(Coumot)对寡头竞争的进行研究和分析,成为了数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1944年由冯·诺依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恩(Morgenstern)共同创作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The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一书是博弈论的奠基性著作,书中主要讨论的是合作博弈,而对于非合作博弈的讨论仅仅限于简单的零和博弈,该书的问世被视为是数理经济学学科建立的标志[10]。20世纪中后期迎来了博弈理论发展的新时期。非合作博弈模型中“纳什均衡”的出现正式迎来了博弈论的新时代,经济领域开始成为博弈论的主要应用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后,博弈论已成为一个内容完整而丰富的理论体系,博弈理论在经济学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同时,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开始涉及到政治学、生物学、社会学等领域,并且非合作博弈理论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2.1.2博弈论的组成要素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局中人、策略、次序、信息、效益、均衡等。

  1. 局中人

即博弈的参与者,也称为博弈方,是决策的主体,指的是一场竞赛或博弈中,有决策权能够独自决策或独立行动并且独立承担决策结果的个人或组织[11]。只有两个参与者的博弈称为“两人博弈”,超过两个参与者的博弈称为“多人博弈”。

2)策略

即局中人的行动。一场竞赛或博弈中,每个局中人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可供选择的行动,每个行动称为一个策略,并且每个策略都有与之想对应的策略结果。一个参与者的所有可供选择的策略或行动的集合称为该参与者的策略集或行动空间。如果在一局博弈中,每个参与者的策略集都是有限集合,那么这个博弈称为“有限博弈”;如果在一局博弈中,有参与者的策略集是无限集合,则这个博弈称为“无限博弈”。

3)次序

即参与者行动的先后顺序。根据参与者行动的先后顺序可以将博弈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12]。静态博弈是指参与者同时行动,或者不同时行动但是后行动者不知道前行动者的行动信息。动态博弈是指参与者的行动存在先后顺序,而且后行动者在进行策略选择前可以看到前行动者的策略选择。

4)信息。

即每一位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集及收益的了解情况,根据了解程度可以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13]。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一个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集及收益等信息了解不够准确,换而言之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对其他参与者的信息有准确的了解。

5)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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