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水平调查分析毕业论文
2020-04-09 15:43:17
摘 要
现阶段我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改革将会对所涉行业税负产生重大影响。在建筑、房地产行业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后,对于纳税人而言减少了重复纳税的过程,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则更为复杂,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多家上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年度报告中收集了大量的数据,通过测算营改增前后建筑业上市公司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总税负率的变化情况,得出“营改增”改革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并分析了大部分企业出现税负出现增加与预期不符的原因。最后,根据上述研究成果,就“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提出了提高进项抵扣、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政府完善政策和规定等对策,为建筑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本文的特色在于: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这一政策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一定影响,本文对这一新政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建筑业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tax system is mainly based on turnover tax, and the current reform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will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tax burden of the industries involved.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industries, the reform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has been fully implemented, which reduces the process of repeated taxation for taxpayers.The impact 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mpanies is even more complicated.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this article collects a large amount of data from the annual reports of a number of listed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measures changes in value-added tax, business taxes and surcharges, and total tax negative rates of listed companies before and after the VAT reform.Based on this, the impact of this reform of construction companies was analyzed,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increase in the tax burden of most companies were inconsistent with expectations. Finally, based on the above research results,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roposed, such as increasing input credits,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special invoices, strengthening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improving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tc., which provided a certain reference for construction companies to actively respond to the reform of “business reform”.
This article features: On March 28, the State Council executive meeting decided from May 1, 2018, the value-added tax rate for goods such as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basic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should be reduced from 11% to 10%. This policy will have a greater impact on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this paper analyzes this new policy.
Key Words:The reform of VAT replace Business tax;Tax burden;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
1.1.1研究的背景 1
1.1.2研究的意义 1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2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
1.2.2 国内研究现状 2
1.3 研究方法 3
1.4 技术路线 3
第2章 营改增基本理论研究 5
2.1 我国“营改增”政策提出的背景 5
2.1.1 宏观背景 5
2.1.2 产业结构 5
2.2 “营改增”的意义 6
第3章 我国建筑业推行“营改增”理论研究 8
3.1 我国建筑业发展现状分析 8
3.2建筑业营业税制下重复征税的问题分析 9
3.3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9
3.4建筑业增值税率下调的相关分析 10
第4章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水平影响分析 11
4.1 理论分析 11
4.1.1参数假设 11
4.1.2税负变动分析 11
4.2 实例分析 13
4.2.1样本选取 13
4.2.2数据来源 13
4.2.3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动分析 14
4.2.4税负变动原因分析 16
第5章 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及建议 19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20
参考文献 21
致 谢 22
第1章 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的背景
我国于1994起开始实行分 税 制改革,建立起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系,一方面,建立起以货物销售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主要征税对象的增值税制,另一方面,建立起以劳务与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主要征收对象的营业税制,同时对少量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该分税制度非常符合当时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发展阶段的中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收入分配不公和社会公平的矛盾日益突出,1994年改革的欠妥之处逐渐地暴露出来,这种分税制度已不再适应当今的中国经济市场,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十六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关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在今后的一段时期里将要对我国的税收体制进行一次全面改革,其中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指出,我国增值税改革的目标是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减少营业税等税收[1]。
2011年国务院常委会议上,做出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决定,会议决定改革将于2012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海进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自2012年8月1日开始,“营改增”试点扩大至8省3市,并于2013年8月1日向全国推行。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書业税改増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三金融业生活服务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増值税,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是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对于完善税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而建筑业由于其可以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并对多个行业产生辐射,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推行“营改增”改革会对建筑业减负具有重要意义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1.1.2研究的意义
理论意义: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成功实施以来,世界各国广泛认识到其自身所具备的宽税基、消除重复征税和内部约束机制等优势。增值税也已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无论是在税收贡献方面,还是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过窄已成为影响增值税作用发挥的最大障碍。因此,对“营改增”改革的效应研究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增值税税制的规范化进程,以及推动税收理论的逐步完善。
现实意义: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又一重大改革,增值税改革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部分,有利于避免相关服务行业普遍的重复征税现象,亦有利于税收公平。目前所有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均已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2.],从已经实施营改增的行业来看基本上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都是下降的但是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则有升有降。建筑业将是营改增的下一个工作重点,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工业企业上缴国家税金与自身实现利润的比例是1:3,而建筑业企业上交税金与实现利润的比例是1:1左右,可见建筑业属于税负较重的行业。“营改增”改革前,建筑业营业税采用按工程价款乘以比例税率的计算办法计征,这种征收方法计算简便、涉税风险低,改征増值税后,建筑业税款计算、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研究该行业“营改增"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3]。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类似增值税税制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的Dr.Wilhe von Siemens于1918年正式提出。1954年,法国成为第一个引入增值税的国家。1967年,欧洲经济委员会(EEC)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呼吁广泛采用增值税取代现有的流转税。自第一个指令以来,除了属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国家,包括奥地利、挪威、瑞典、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鲁、希腊和美国都采取了某种形式的增值税替代或补充其税收制度。Paul Hooper和Karen A.Smith认为,如果美国在降低企业所得税和工资税的同时实行增值税,那么由此产生的出口数量的增加,而不是价格的直接下降,将会改善美国的国际收支状况[4]。Ufier通过对192个国家的增值税进行建模分析,发现增值税的采用与增长与投资的增长、通货膨胀以及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相关[5]。Mclure,C.E.提出,征收增值税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能够消除重复征税,减少流转税税负,还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而在最近过去的十年间,增值税已被引入亚洲国家,例如中国、泰国、菲律宾、孟加拉国和捷克共和国[5]。而Hongsheng Fang在研究中建立的模型则显示营改增减少了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总税负,而一般纳税人的总税负变化是不确定的。其中,中间投入率较高的企业的减税效应更强,最大的影响是60.4%[6]。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对于营改增效应的分析研究,许国建(2016)认为,“营改增”对财务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下降、收入下降以及现金流减少这三个方面[7]。钱承浩(2013)认为,建筑业“营改增”后, 只要坚持“价税分离”的定价机制, 合理调整工程计价规则, 应纳税额的增减全部计入建安造价,建筑业企业不会因此“得利”或“受损”[8]。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适用税率的选择,鲁贵卿(2015)认为,若实行11%的税率,建筑企业税负将大幅增加,不利于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对就业和社会稳定将造成不利影响。建筑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9]。禹奎、陈小芳(2014)通过建模和统计分析得出了采用11%的税率将不会导致企业税负增加[10]。王金霞,彭泽(2014)通依据投入产出表数据测算了不同税率下建筑业整体的税负情况,他们认为现阶段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采用13%比较适合,而待改革趋于完善、规则逐渐成熟则应采用17%的税率[11]。
1.3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在对“营改增”进行概述以及相关分析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大量搜集和整理与研究对象相关的资料文献,从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对“营改增”的效应进行分析时,主要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同时结合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特别是对行业税负的分析,通过搜集多家上市企业的相关数据,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9家建筑企业作为样本企业,计算出相应的税负水平以及税负变动情况,并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营改增”改革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并为今后的政策改进提供数据支持、奠定基础。
1.4 技术路线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的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大量的数据对营改增对企业税负水平的实际影响进行评价和研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本文的总体架构。研究的框架如图1.1所示。
第2章 营改增基本理论研究
2.1 我国“营改增”政策提出的背景
2.1.1 宏观背景
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12]。
从国际上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主要发达经济体都陷入了衰退,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减缓。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呈现前高后低的增长态势,复苏势头并不显著。而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大经济体增长放缓,部分经济体徘徊在衰退的边缘。相比较而言,新兴市场国家总体保持高速增长,但是受到外需环境的影响,也出现了经济减速的现象。以我国为例,2013年的GDP增速为7.79%,2014年为7.4%,2015年为6.9%,2016年为6.7%[1],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总体来看,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的复苏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从国内来看,由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成本上升,人口红利不复存在,对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而房地产业与各产业有较高的关联度,对我国整体经济有重要的影响,从长远利益出发,我国对房地产市场回归合理价值的调控正在继续,这也将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压力,产业经济结构的失衡威助到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2.1.2 产业结构
随着现代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和劳动力从物质生产转向服务领域,从而深化社会分工,促进第三产业更加发展。第三产业主要包括交通,通讯,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文化事业,如教育,新房,电影和电视;以及餐饮,娱乐和旅游等居民服务。这些都是为物质生产部门和居民服务的。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这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条件,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与其他国家相比较,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后,第三产业在GNP和GDP中所占比例较低,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在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例较低。2018年第一季度,我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分为4.48%、38.96%和56.56%[2]。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大幅度提高服务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另外,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带动财政收入的增加,同时能够解决就业问题。根据有关测算,第一产业GDP值每增加1%,税收就会减少0.41%;第二产业GDP值每增加19%,税收就增加0.48%;第三产业GDP值每增加1%,税收就会增加0.98%。
2.2 “营改增”的意义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税收总额12.01万亿元,其中,增值税3.11万亿元,占比25.89%,营业税1.86亿元,占比15.5%[3],分别为第一大和第三大税种,“营改增”的最终目的在于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1)简化税管,完善税收制度
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基本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期形成的,并且1994年建立的增值税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这种两税并存的税收制度非常适合当时的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抑制了当时国内经济的“双膨胀”局面,对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经不再适合当今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在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营改增”改革将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看似是减少了税种、简化了税制,但实际反而增加了税率的档位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营改增”改革不是简单地通过减少税种来完善税收制度税制,而是通过对税种结构进行合理优化,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简化税收征管手续、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目的。
(2)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实现税负公平
从定义上看,营业税大多是针对营业额进行征税,增值税是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营业税采用的计算标准是全额,这就导致了重复征税情况的出现。相比较而言,因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实行“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链条机制,将会解决重复征税这一问题。而对于一些亏损的交易,原本需要征收的业税在改为增值税的情况下有可能将不再被征收,这体现了税负的公平性。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比如水泥、砂石等在施工中大量采用的原材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施工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或其他物资时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但“营改增”前购进原材料或其他物资缴纳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又作为成本计入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营业税,这就造成了重复征税,加重了企业负担[13]。
“营改增”后,根据规定,企业的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即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原本无法进行抵加的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虽然税率由3%提升到10%(2018年5月1日起由11%降为10%),但是企业的总体税负在理论上是会下降的。
(3)促进社会分工协作的发展、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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