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与参与意识:商品房社区业主委员会运行的逻辑毕业论文
2020-04-13 11:20:40
摘 要
业主委员会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权利主体之一,其良性运转对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论文尝试从新的视角——制度化和参与意识研究业主委员会的运行逻辑,以探索促进业主委员会良性运转的途径。论文选择了W市Y社区进行个案研究,主要通过访谈获得所需信息。在文章内容安排上,首先对Y社区业主委员会运行概况做了详细介绍,包括社区概况、几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发展与更替、业主委员会制度化水平分析、业主参与情况描述。接下来结合案例分析了制度化和参与意识对业主委员会运行的影响,以及制度化水平对参与意识的重要性。最后,提出了从提升业主委员会制度化水平和增强业主参与意识两方面推动业主委员会良性运转的途径。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制度化水平;参与意识
Abstract
Owners’ Committee is one of the subjects of right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its positive operation has great significance on the improvement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refore,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operating logic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from the new perspectiv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 awareness to explore the promotion of the positive operation of owners' committee.In this paper,a case study of Y community was selected,and the main information was obtained through interviews. In the arrangement of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a detailed operation introduction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of Y community was first introduced, including the community overview, the establishment, development and replacement of several owners’ committees, the analysis of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level of the owners’ committees, and the description of the owners' participation. Nex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 awareness on the operation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and the importance of institutionalization level to the participation awareness. Finally, it proposes to promot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and enhance owners’ awareness of participation,which are ways that make the committee run smoothly.
Key Words: Owners’ Committee; Institutionalized level; Participation Consciousness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1
1.2文献综述 1
1.2.1业委会的形成背景和原因的讨论 1
1.2.2业委会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的研究 2
1.2.3业委会的运行困境及对策研究 2
1.3研究意义 4
1.3.1理论意义 4
1.3.2现实意义 4
1.4研究方法 4
1.4.1文献研究法 4
1.4.2个案研究法 5
第2章 一般理论性分析:制度化与参与意识 6
2.1制度化与业委会制度化 6
2.1.1制度化 6
2.1.2业委会制度化 7
2.2参与意识 7
第3章 W市Y社区业委会运行概况 9
3.1社区基本概况 9
3.2社区业委会的成立、发展与更替 9
3.3Y社区业委会的制度化水平现状 11
3.3.1组织建构较为完善 11
3.3.2相应规章制度的设置不全面 11
3.3.3制度的实施有待加强 12
3.4Y社区业主的参与现状 13
3.4.1选举投票中的参与积极性有所提升 13
3.4.2维权活动中的参与非常积极 14
3.4.3业委会相关活动中的参与较为积极 14
第4章 制度化与参与意识对业委会运行的影响 16
4.1制度化对业委会功能发挥的影响 16
4.1.1业委会成员的合法性是其功能得以发挥的基础 16
4.1.2制度的设置是业委会功能得以发挥的保障 16
4.1.3制度的严格实施是业委会功能得以发挥的关键 17
4.2业主参与意识对业委会运行的影响 17
4.2.1参与意识对业委会的成立与更替的影响 18
4.2.2参与意识对业委会职能发挥的影响 18
4.3制度化、参与意识与业委会的运行 19
4.3.1制度化水平与业主参与意识 19
4.3.2制度化与参与意识是支撑业委会运转的硬件和软件 20
第5章 制度化与参与意识:业委会良性运转的途径 22
5.1提升业委会制度化水平 22
5.1.1完善业委会相关规章制度 22
5.1.2优化业委会成员结构,增强合法性 23
5.1.3促进规章制度的严格实施 23
5.2增强业主参与意识 24
结论 25
参考文献 26
致谢 28
第1章 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住房由传统单位直接分配转为市场化分配,房屋产权也由公有向私有转化。随着单位作为产权所有人身份的逐渐消逝,使得单位作为维护居民利益的主体已不复存在。商品房小区业主既不具备传统单位小区的业缘关联,也不具备农村社区的血缘关联,原子化特征十分明显。原子化的业主需要一个组织代表他们利益并维护他们的权利,社区自治居住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此应运而生。业委会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权利主体之一,其运转的良好与否与社区的治理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提升社区的治理水平,有必要分析清楚业委会的构建及其运行逻辑。
W市Y社区北接W大学,南邻电脑科技一条街,居民多为大学教师和民营企业法人、公务人员,业主整体素质较高,业主维权行为近年来未曾停止过,其业委会曾经运行不佳,经过几轮换届后,其业委会的运行逐渐朝稳定良好的方向发展。故本文对Y社区进行个案研究,尝试理清其业委会的运行逻辑,探索促进业委会良性运转的途径。
1.2文献综述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第一个业委会组织出现,自此以后,国内学术界对业委会便展开了广泛且深入的研究。通过阅读、梳理大量文献,笔者将学术界对业委会的主要研究总结为以下几点:
1.2.1业委会的形成背景和原因的讨论
有些学者运用制度变迁理论研究背景与成因。著名学者夏建中[1]和刘安[2]认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是业委会形成的大社会背景,更直接的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城市住宅停止分配,将住房体制改为住宅市场化,城市单位制逐渐松动和解体,商品房市场开始活跃,变更的房屋产权制度使住房产权私有化,市场也有更多的机会为城市生活提供物资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居民们需要选择代表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业委会由此产生。卢海燕则对业委会制度的缘起有着更为全面的理解,她认为其法理基础是新的“物权”形式的出现,政治基础是社区自治制度的推行,公共物品理论为其奠定了经济学基础[3]。国外一些学者主要从公民权利的视角进行研究,George C. Hemmens[4] 和Luigi Tomba[5]指出产权的明晰是业委会成立及其运作的基础,法定产权支撑着业委会的成长,产权属于公民权利,为发展共同利益,管理共有和私有财产,业主们需要生成并利用业委会实现其共同利益。国内外学者对业委会背景和成因的讨论涵盖了宏观背景与微观原因,论述全面。虽然不同学者的研究视角有所差异,但都不否认新物权即法定产权的出现是业委会得以产生并发展的基础,而利益维护的需要则是业委会存在的意义。
1.2.2业委会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的研究
关于角色定位,不少学者是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来定位,夏建中[1]认为业委会初具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在城市商品房小区这个微型社会中处于公民社会领域,他评价业委会是我国第一个初具规模的公民社会。张静[6]认为业委会以新型公共组织的身份进入公共领域、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除了公民社会视角,国家与社会关系也是重要的研究视角。陈鹏[7]创造性地同时从国家-市场-社会的三维视野下研究业委会的多重角色,他将业委会分为斗争型和常规型两种。在国家视角下,斗争型业主委员多是麻烦制造者的形象,常规型业委会则是社区管理抓手角色;在市场视角下,业委会有着利益争夺者和共赢合作者的双重身份;在社会视角下,斗争型业委会多扮演维权代言人,而常规型业委会多扮演自治领头羊的角色。班涛[8]从“维权-谋利”和国家-社会关系两个视角出发,得出了业委会的角色扮演名不符实的结论,即在制度设计上是维权自治组织的角色,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谋利倾向,偏离了预期的角色定位。学者们对业委会角色定位的分析全面且到位,除了印证前文所述业委会的存在意义是利益维护的需要之外,还强调了业委会的自治作用。
在业委会的功能作用方面,部分国内学者从基层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视角研究业委会的积极作用。桂勇[9]、杨建科[10]等人认为业委会由业主集体选举产生,是业主的维权代言人,它可以自主决策和管理社区的重大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城市居民自治,选举的过程也是民主的体现,对基层民主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国外学者多运用俱乐部经济理论分析业委会的作用。B. W. Hawkins[11]与E. Mc Kenzie[12]分析指出业委会作为“私人政府”存在于城市治理中,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的财政与维稳压力可通过业委会的管理减轻,政府也能与业委会形成合作互补的关系。不同于前者的乐观立场,吴晓林、谢伊云[13]借助三圈层的理论框架,分析得出业委会内部治理能力不高,参与社区治理实际效果较差,在城市治理中业委会功能不显著的结论。W. D. Keating和N. Krumholz, P. Star[14]认为业委会对社区内部民主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规范引导作用,但同时它对社区外部的主体存在着一定的排斥,比如不能协调好与政府或者市场的和谐关系。因而可知学界既认识到业委会的正向功能,也考虑了潜在的负面作用。
1.2.3业委会的运行困境及对策研究
学者们主要从两个角度分析困境。第一,结合冲突论和社会网络,从业委会同政府(街道办和居委会)、市场(物业公司)及业主的关系和业委会内部关系的角度分析。吴晓林[13]、杨建科[10]等人将业委会的现实困境归纳为政府对其施加的策略性制约,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等市场力量的阻碍以及业委会内部的缺陷,即集体行动的困境,包括业主冷漠和“搭便车”行为。刘安[15]认为业委会发展的困境有三点,除了与居委会和物业公司间的权力和责任划分不明晰以外,还存在着与业主联系不紧密、制度设计不完善的困境。石发勇[16]指出业委会是有内外部局限的,内部局限是由业主精英组成的业委会导致的寡头政治可能会诱发业委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外部局限则来自于国家干预、小范围业主的信任以及现有制度的不健全。毛军权[17]对于业委会自治困境的看法和石发勇大体一致,只是他从不同的社会契约论视角来洞悉困境。第二,从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的角度分析。尽管对于我国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的说法有多种,但更为主流合理的观点是业委会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王忠锋、彭建军、刘宇、代艳丽在其相关文章里都有表述。张帆、吴爱辉、陈相明在分析我国业委会制度缺失时都明确指出业委会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是致使我国业委会组建难、发展难的重要原因。总的来说,在分析困境时,学者们主要从内、外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致使业委会成立难、运行艰的外部原因是来自政府、市场与业主的干预、阻挠和不配合,内部原因主要是自身的制度不健全,存在着诸多缺陷。学界对困境的分析较为全面,但是对于业委会自身制度的分析多是从制度本身的缺失和法律角度入手。从制度角度的研究不仅可以研究制度本身是否完善,还可以对制度水平进行深入研究,这是众多学者有所忽视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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