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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党委与社区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之间协商治理机制实证研究毕业论文

 2020-04-13 11:20:48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社区治理这一课题逐渐进入人们眼帘,引起了各界的重视。我国对于社区建设的研究进行了几十年,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社区治理应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自治性,要兼顾多个主体的协商共治。本文以武汉市金鹤园社区为例,探索目前城市社区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解决的方案。

关键词:社区党建;治理机制;协商

Abstract

With the Reform and Opening and the general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e issu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has gradually entered the eyes of the people and has drawn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Our country has carried out research o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or several decades and achieved certain achievements during the period.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view of China's special national conditions, community governance should be conducted on the premise of upholding the leadership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not neglect autonomy. We must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principle of negotiation and co-governance of multiple entities. This paper takes the Jinheyuan community in Wuhan as an example to explor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on this basis tries to propose solutions.

Keywords: Community Party Construction; Governance Mechanism; Negotiation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 文献综述 1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

1.2.2 国内研究现状 2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3

第2章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 4

2.1 核心概念 4

2.1.1 城市社区治理 4

2.1.2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 4

2.2 主要理论 5

2.2.1 中国共产党是城市社区领导力量 5

2.2.2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理论 5

第3章 中共基层组织在社区协商治理中的领导机制 7

3.1 政治领导 7

3.2 思想引领 7

3.3 利益协调 8

第4章 中共基层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机制 10

4.1 两委正职一肩挑 10

4.2 四方联动,协商共治 10

第5章 基层组织在城市社区协商治理中的存在的问题 13

5.1 党组织内部问题 13

5.1.1 两委干部任务重 13

5.1.2 在职党员管理困难 13

5.1.3 党政分工不合理 14

5.2 社区治理主体力量不对等,影响协商效果 14

5.3 居民对社区协商治理透明度满意度低 15

第6章 中共基层组织在城市社区完善协商机制对策 17

6.1 加强党组织的领导 17

6.1.1 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做好基层工作,增强党的战斗力 17

6.1.2 形成合力,建立和加强社区协商机制 17

6.1.3 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挥党员作用 18

6.2 完善沟通平台,建立居民信任感 18

6.3 加强物业市场化运作 19

第7章 结语 20

附录A:调查问卷 23

附录B:访谈提纲 26

致 谢 27

绪论

研究背景及意义

城市社区是基层社会和群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社区建设也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社会管理模式是单位制,通过管理各个单位来实行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制逐渐瓦解,原本的“单位人”成为了“社会人”,国家需要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来管理整个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社区制应运而生了。

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一背景下,对社区治理的方式进行研究并提出改善措施对推进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组织体制转型的产物,符合社会治理理念转变的要求,成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支撑对象。[1]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社区党委与社区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之间协商治理机制,对于维护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提高国家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目前城市社区党委与社区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之间协商治理机制进行探究,对相关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等进行分析,试图为完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机制提供建议,使共产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领导作用,使城市社区能够更好地发展。

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社区治理的研究较之国内要早,并形成了系统性的理论,社区已成为促进政府、社会、市场共同作用的重要力量。

国外对于社区的研究开始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所著的《共同体与社会》。在书中,滕尼斯对社区进行了系统的描述。他认为社区是指一定区域中生活的居民彼此相互联系、结合而成的一个共同体,在一个社区中共同生活的居民间相处的状态是否紧密是决定这个社区能否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的关键。[2]

到现在为止,国外的研究者们按照不同的路线和视角,提出了多种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美国学者帕克认为社区是一个空间区域单位,并创建了一个人文地理位置的理论模型。[3]英国社会学家布朗认为每个社会系统都有它特殊的功能,提出功能主义理论模式。[4]美国社会学家桑德斯提出了社会体系理论,认为社区是个人、群体、组织互相作用的网络结构。[5]

对社区治理的主体的关系,不同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观点。精英派代表人认为社区权力应掌握在少数精英的手中,政府官员只起辅助作用;达尔提出了多头政治论,认为社区的权力应分散在多个组织或个人手中,各自行使自已的权力。[6]以上对社区治理主体的不同观点导致对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的不同。目前国外的主要社区治理模式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指导与民间自治结合的混合治理模式三种。

国内研究现状

跟国外相比,我国社区建设起步较晚,加上特殊的国情,因此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理论研究相对较少。

我国对社区一词的记录最早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陶孟和、李景汉先生主持的北平社会调查所,对我国的城市社区进行了研究。[7]自此,学者们从多个角度和侧重点对城市社区治理进行了研究。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夏学銮教授认为,社区是一个有机系统,可以分为五种机制,分别是动机、整合、激励、控制和安全。他将此作为探索社会运作机制的基础,使用社区重建模式、社区授权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概括社区。[8]王思斌教授提出了政府、居民、社区组织共同合作,经济、政治、文化三种资源共同支持的社区建设模式。[9]马西恒、崔运武等学者运用政府职能转变理论或管理模式变革理论提出,中国城市建设的初衷是为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逐步实现“小政府 ,大社会”的目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具有独立决策能力的主体,并且由于管理和功能性空缺问题的出现,稳定性和秩序的重要性被放大。这就是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10]

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其他主体间的协商治理关系,费孝通先生提出了社区精英理论,认为社区精英包括党组织书记、委员和一些优秀党员。[11]夏建中先生通过对北、上、广三个大城市20多个商品房小区的调研提出,业主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的真正的主体。[12]文崇一认为,社区权力的主体包含社区重要群体,社区团体和居民。[13]石发勇认为,要建设和谐社区,必须以市民为核心,加强居委会与街道、党组织的关系。[14]徐晓军通过对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三方的权力过于集中。[15]

关于社区党建的内涵,林尚力先生从社区党建的功能作用出发,认为社区党建能够巩固党的基层组织,构建党的领导的社会基础,强化党对社区的领导,密切党与社区、与居民的联系,提高党对社会的整合能力。[16]从社区党建的内部结构出发,韩隽教授提出社区党建的主体是街道党委和社区党支部,是街道党建工作的延伸,需要街道辖区内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17]金桥认为社区党建包括了街道、居民、区、乡、镇、村的党的建设,是党基层组织的一部分。[18]有学者认为,社区党建是以社区为载体的。刘冀瑗提出,社区党建是随着社区在我国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迅速上升而逐渐出现的,是我国基层党建的新领域。它是以社区党支部和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等为基础的,是按照地区原则组建的一种新型党建模式。[19]

综合来看,中国城市社区的治理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还不完善,区域差距也较大。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理论体系的形成,因此,还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为探索适合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仍然有必要将社区内的资源情况与每个社区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20]

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文通过阅读相关文献,了解国内目前社区的协商治理机制,以此为基础对武汉市金鹤园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并结合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成员进行访谈,探索社区党委与社区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协商治理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其运作方式的不足,并结合武汉市其他社区的优秀经验,尝试提出完善措施,寻求合适的治理方式。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

核心概念

城市社区治理

城市社区是典型的法定社区,是城市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一个单位,必须通过政府设置的相应机构进行治理。

“治理”与“统治”是不同的。“统治”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其核心是命令、指挥和控制;而“治理”的原义是引导、控制和操纵,新时代它还被赋予了新的涵义,即公共权力的配置和应用。治理不是某种正式的制度,也不是控制,而是持续的互动,是人与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一个不断调和冲突或不同利益,并采取联合行动的过程。城市社区治理是基于社区这一固定的地理区域的,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的,能够反应居民的共同利益的一种治理方式,它涉及到社区的方方面面。城市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这一领域的应用,是对城市社区这一地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是由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其他营利/非营利组织基于社区认同、市场原则及公共利益所进行的协调合作,目的在于优化社区秩序,管理公共物品,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

城市社区治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参与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治理方式是需要多方协调,分工合作的。并且在社区治理的不同阶段,随着参与治理的各主体力量此消彼长,各主体的参与比重也会发生变化。目前我国由于国情和居民自我管理意识的原因,社区治理处于强政府——弱社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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