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共谋”:一个无纠纷的土地转让实践

 2022-02-10 18:25:54

论文总字数:28299字

摘 要

本文运用“共谋”概念来概括描述乡村基层组织与农民共同参与的土地转让行为,强调的是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以及在互动中各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从一个无纠纷的土地转让实践出发,通过分析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互动及其行动逻辑,对“共谋”行为的发生基础和客观环境加以解释:利益追求是“共谋”的出发点,组织制度和乡村文化的耦合是“共谋”行为的制度逻辑,同时进一步回答了无纠纷的土地转让何以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共谋”也造成了土地转让中的循环性恶果,为此,需要在土地转让中正确认识和尊重土地转让主体的利益需求,在土地转让中达成各主体相互信任的目标。

关键词:共谋 土地转让 制度环境 行动逻辑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the concept of ‘collusion’ to generalize about the land transfer behaviour, emphasizing the rural basic organizations and peasants pursuing self-interests in their participation, mutual cooperation and interaction in land transfer. According to a land transfer practice without dispute, this paper develops 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about basic conditions and objective environment of ‘collusion’ through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rural basic organizations and peasants and their action logic. The key explanations are as follows: pursuit of interests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collusion’, the coupling between organizational system and rural culture is the institutional logic of ‘collusion’. Meanwhile it provides answers for why land transfer without dispute is possible. However, ‘collusion’ also make the circulative consequences in land transfer. Understanding and respecting the interest demand and to achieve the goal of mutual trust is necessary.

Key Words: Collusion Land transfer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Action logic

目录

一、前言 4

(一)现象与问题 4

二、概念与分析框架 5

(一)概念明晰 5

1、乡村基层组织 5

2、土地转让 5

3、“共谋” 6

(二)分析框架 7

1、乡村基层组织的制度约束和自主性 7

2、乡村文化 8

3、分析框架 10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重点 11

三、张圩村的土地转让 11

(一)背景描述 11

1、张圩村土地转让基本情况 11

2、为什么要转让这块土地? 12

3、转让主体 13

(二)土地转让过程 13

1、传达通知和转让动员 14

2、迅速拆迁和拖延安置 15

3、卖地动员和签字拿钱 17

四、“共谋”:乡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互动 20

(一)合法性基础:模糊政策 — 规避法律 20

(二)利益基础:追求政绩与效率 — 商品/理性小农 22

(三)非正式制度条件:非正式制度运用 — 人情逻辑 23

五、“共谋”后果 24

(一)产权界定模糊引发的权益声讨 24

(二)失地农民保障以及赔偿金“暂付”问题 25

(三)部分项目建设停止,工厂倒闭 26

六、结论与讨论 26

参考文献 30

致谢 32

一、前言

(一)现象与问题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愈发凸显其重要意义,土地转让问题也应运而生。一方面,基于规模效应的征占地成为常态,许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农村部分地区出现抛荒现象。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框架下,农民是土地直接的经营者和受益者,村集体是法律规定的土地所有者,国家作为土地使用的最终支配者,土地承载了农民、村集体以及国家的基本需求,三者共同推动了农村土地转让的实践。

土地转让制度与现实的复杂,引发了很多围绕土地转让问题的争论,土地纠纷就是众多争论点之一。从大量的学术研究来看,众多的土地纠纷中,由于我国集体土地制度不完善(于建嵘,2008;周其仁,2011)、土地产权残缺(钱忠好,2002;周其仁,2004)、赔偿不到位(吴毅,2007)、土地产权认知方式(郭亮,2012)等原因引发的冲突纠纷不断,大量的上访、告状案件频发,媒体报道中也多用“流血”、“暴力拆迁”等字眼。这幅冲突景象中,大多的描述都是手段强硬、贪婪、谋利的乡村基层组织以及遭受权力侵害、被动的、软弱无力、保卫土地的农民,各方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展开利益博弈。

但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农民因为“被征拆”摇身一变成为“暴发户”,暂时没有被征地拆迁的农民也期盼土地开发商的到来。征拆过程中,农民也想尽办法多捞一点,利用各种耍赖、不合作、违规等一些刁蛮的方式不配合。另一方面,基层组织也并非完全强制和自私谋利,而是迫于完成上级任务、地方发展等动员征地。这是否意味着,土地转让除了基层组织的推动外,也有农民的自发同意和主动参与?

一部分的实证研究中,发达地区农民欢迎征地是因为他们能够得到更高水平的收入和社会保障(史清华等,2011)。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村干部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有巨大的差异,有村干部在采取行动时更顾及上级的利益而忽视农民的利益(谢琳,罗必良,2013),也有村干部运用一些资源和策略,在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尽可能最大化满足农民的利益(吴毅,2007)。结合我的田野调查,土地转让是一个乡政府主导的实践,但这离不开农民的主动参与。那么乡村组织如何推动,即乡政府采取了怎样的动员策略?农民为什么同意拆迁征地?他们有怎样的考虑?对土地转让需要一个新的视角,本文试图通过一个村庄内的无纠纷土地转让实践来思考乡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行动逻辑。

田野调查在苏北的一个村庄,那是一个经济不太富裕的地方,招商引资的标牌遍布每一个显眼的广告牌上。在过去几年,我目睹了一块块农田变成厂房,村民们携家带口从瓦房搬住进了楼房。在了解周边的土地转让实践中,虽然乡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对土地转让这件事本身有各自不同的立场和理解,但土地转让进展得比较顺利,并且速度令人咋舌。在村委会的动员下,该村土地先租后卖,先拆迁后转让,整个征地环节随着事件的发展凸显出乡村基层组织一种策略性的行动。然而用正式制度来衡量,征地的做法都与国家/地方相关政策不符甚至相悖,基层组织自定义征地程序甚至有意模糊、简化程序来加快土地转让的进度。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合法还是不合法的,均被引进村委会的征地环节中,这些策略作用于农民,使得农民自觉在土地转让中占了便宜,主动投身于土地转让实践中。鉴于此,本文运用“共谋”这一概念来概括描述乡村基层组织与农民共同参与的土地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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