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8324字
摘 要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本质的思考是其核心。在马克思1843年所写的《lt;黑格尔法哲学批判gt;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中,蕴含着他对于人本质的见解。马克思先是从宗教批判的角度阐述了人何以解放,接着从批判鲍威尔和政治解放得出了应当实现人的本质解放的观点,随后在批判资本主义国家虚伪人权的同时指出了人的本质的初步结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而这一观点,与后来提纲中“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结论,是一脉相承的。关键词:人的本质;宗教批判;人的解放;人权
On Marx"s early understanding of Human Nature
Huang Shaofeng
(Institute of Marxism,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In Marxist philosophy, its core is the thinking about human nature. In Marx"s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Law in 1843, the introduction and on the Jewish problem, his views on human nature are contained. Marx first expounded how man should be liberated from the angle of religious criticism, and then from criticizing Powell and political emancipation, he came to the viewpoint that the essential liberation of human beings should be realized. Then, while criticizing the hypocritical human rights in capitalist countries,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e preliminary conclusion that man is the supreme essence of man. This view, and later in the outline of the "human nature is the sum of social relations," the conclusion, It"s in the same vein.
Keywords:Human nature;Religion;Human liberation;Human rights
在马克思的文章中,关于人本质的思考及论断贯穿始终,是进行各种批判的有力武器之一。本文分析主要以马克思1843年所写的《lt;黑格尔法哲学批判gt;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为材料。在写作这两篇文章时,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正处于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阶段。在这两篇文章中,马克思显然吸收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唯物主义哲学”中的一些观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底的费尔巴哈派。此时,马克思的哲学已经由抽象的思辨哲学转向了现实的市民社会,他的形成中的哲学是为历史服务的。《lt;黑格尔法哲学批判gt;导言》是马克思思想从理性批判到实践批判的转变,他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已经从抽象的理论层面转向了现实的历史层面。《论犹太人问题》则是他实践哲学的发端,把犹太人问题从神学问题回归为了世俗问题。《费尔巴哈提纲》则是标志着与旧哲学的全面而彻底的决裂并被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虽然此时的马克思仍然是用思辨哲学的方法来分析问题,但我们不能忽略马克思此时专注于“实践”的“为历史服务的”哲学观的重大变革。他两篇文章中的人本质思想,很好的体现了这一变革,为后来提纲中的表述打下了基础,是一脉相承的。
一、宗教批判展开了马克思早期的人本质思想
在《lt;黑格尔法哲学批判gt;导言》中,马克思对人本质的思考是为了更好的批判宗教。在传统宗教的认识中,人本质的内涵一方面是人的自然属性,人和其他的动物一样,由神创造,是神的子民,而神则是至高无上的;另一方面,是人的抽象的类存在,是普遍的没有差异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宗教抹煞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而将人绝对化、抽象化,使得现实的人为了成为抽象人而存在。实际上,所谓的宗教教义只是按照人的历史改编的,所谓的神只是仿照历史的人创造的,所谓的奇迹只是依照历史的偶然相传的。宗教简单的把人的本质等同于人的存在,即人是什么的问题。然而问题在于,仅仅理解人是什么是绝对不够的。必须追问人的本质是什么?而宗教的存在,就是这个问题的挡箭牌,是对人的本质的掩盖。因为宗教其本身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的矛盾。
宗教批判极为重要,只有进行宗教批判,才能使人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进而进行别的批判。也就是说,宗教对人的束缚是多方面的,要想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只是有限的消除宗教带来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本源上消除宗教,这也就是“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所明示的内涵。
马克思指出了宗教只是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这种意识是由人创造的,它以现实世界为依据,创造出了一个虚幻的精神世界,但这个世界终究是游离在现实之外不存在的,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本质没有得以实现,因为这个世界里不存在现实的人,仅空有人的意识,这个世界是从属于人的。之所以说它是颠倒的,是因为宗教束缚了它的信徒,成为了一种异己的内容而存在。至于为何在此处人的本质没有实现,人的本质是什么,应当怎样实现人的本质,马克思并没有提及。
对现存宗教的批判,同时也是对宗教精神的批判。批判宗教的目的就是要使人认清现实,就是要引导人在实践中去改善残酷的现实,就是要改变自身懦弱胆怯跪拜祈祷的现状,就是要将每日的祈祷变换为每日的奋斗。正是因为马克思的人本思想,马克思才会进行宗教批判,也正是通过宗教批判,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丰富。此时他尚未单独的阐明什么是人本质、人的本质有何意义的问题,但也没有把问题孤立起来。随着批判的不断深入,回答这些问题变得不可回避。
二、人的解放是人本质的复归
如果说宗教批判是为了使人得以解放,那么解放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回归,人的本质的回归是现实的个人能够作为类存在物,以一种抽象的身份融入人与人之中,融入于社会之中,在这每个人都以抽象身份融入的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得以消除。这也就恰恰说明了,使人真正同他人分离开来的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个人,是现实的内容分离了现实的人。既然如此,那么要使人得以解放,就必须明确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的类存在身份如何确立,二是如何消除现实的差别使得第一个方面成立。
“马克思真正关注的是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处境,并致力于将理论化为实际行动。”[2]
马克思所说这种抽象的人的类存在身份,直观来看,无疑是与他后来对费尔巴哈的批判相矛盾的。其实不然,马克思将人的解放所要追求的目的归结为实现现实的人的类存在物身份,他的着眼点在于现实的人,而决不是和费尔巴哈一样把感性与人绝对抽象起来当做两个概念看待。马克思也确实受到了费尔巴哈的影响,此时的他对自己理解的人本质与费尔巴哈的类本质之间的区别不明确。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犹太人对消除自身压迫所要求的解放,只是一种政治解放,是犹太人渴望与德国人一样拥有作为德国公民的正当权益。由于德国人相较于其他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本身的社会形态就处于错乱之中,所以德国人也应当寻求其他先进国家的公民那样的权益,为此,首要的就是废除宗教。但是,仅仅废除宗教是不够的,并不能有效的使德国人得到和先进国家的公民类似的权益,况且先进的国家的公民的权益也并不见得是完善的。
马克思指出了鲍威尔的批判满足于揭示解放者与被解放者,这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思考解放是什么解放,解放的条件是什么。要对政治解放这个要求进行思考,揭示犹太人问题的根源,这样一来,问题才能上升为“当代的普遍问题”。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错将自己批判的对象当成了对象的本质,“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甚至是混为一谈。
马克思将物质生活与类生活相区别,物质生活也就是市民生活,是人作为独立的个体的现实的生活,而类生活则是抽象的人在国家中的生活。对于现实中的人们而言,他们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自己作为现实的个体而为此进行解放上,他们在思想和现实中都同时作为两种存在而存在,在国家中作为社会存在物;在现实的市民生活中,他们“把他人看做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3]这表明,人的解放这个问题中存在着一个矛盾,一个错乱的想要回复的人的矛盾,人们渴望将异己的自我用政治的方式来加以驱逐,来达到自己本质的解放,使自己真正成为现实主权的成员,而他们忽略了一点,当他们想要作为普遍意义上的人而存在就是对现实生活的回避,而他们自己又深陷于被束缚的不满之中渴望解脱。
我们暂且可以这么理解,政治解放是一种进步的解放,实现了人的理想中的解放,而这种结果,也绝对是一种深刻的实践,毕竟,人的抽象本质得以实现了。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它不是普遍的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它是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4]马克思点明了其原因:“摆脱了宗教的政治解放让宗教持续存在。”[5]“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等于现实的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6]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的解放,至少那种根除人的精神枷锁的解放是尚未实现的。政治解放是现实的解放的最高形式,但是如果想要将政治解放的成果落实到现实之中,那么就必然会导致对个人的权益的保护,这样一来,个人又同他看作是社会存在物的人现实的分隔开来。最终得到解放的,不是现实的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公民的身份。至于如何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也给出了答案——实现人本质的复归。此时的马克思脑海中的人本质是一种类本质的回归。他仍旧是用思辨哲学的分析方法来处理这一问题,但是,马克思又不同于黑格尔、费尔巴哈和鲍威尔,他已经开始从实践批判出发,想要解决世俗问题了。
三、人权问题显示了马克思早期的人本思想
在鲍威尔那里,普遍的人权是与信仰的权利相对立的,事实其实不然,在从前北美和法国的法律中,人权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而另一部分是与公民权不同的权利,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没有去阐述后者,他把问题的主要矛头指向了公民权。而这种公民权,并不以废除宗教为前提而存在,他只是政治解放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政治解放的国家里,公民有信仰自由这一权利,宗教依旧活在私法的领域中。甚至,信仰宗教的自由成为了普遍的人权。
在1793年的法国宪法中,将人权解释为自由、平等、安全以及财产。这里的自由解释为一种行为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前提。这样的自由,是孤立的个人的自由,而并非普遍的自由,在鲍威尔那里,犹太人之所以不能获得人权是由于犹太人狭隘本质比普遍的人的本质更加根深蒂固,是犹太人不愿把自己降格为人,是犹太人的分离所导致的。而作为宪法规定的自由,就是一种与他人分离的权利,作为犹太人,难道无法获取吗?人权的另一个规定,财产,是自己使用和处理劳动所得果实的权利,这个权利是自由的实践,也是同他人相分离的实践,人与人的关系对立起来,他人对于使用自由和财产的个人而言,是一种阻碍。安全这一人权,则是对上述的独立的权利的保护,至于这里的平等,则是将公民视作同样的独立的个体。“从人与人的关系来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不仅是身份、地位上的平等,而且在本质上是指人的价值上的平等。”[7]
“现实的人只有以利己的个体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真正的人只有以抽象的公民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8]很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有两层意思,首先是承认了人的社会属性而不是个人属性代表了真正的人;其次,明确了对人的关注不仅要看到现实的内容,也要看到抽象层面的内容,而这可能就是此时马克思的错误所在,即仍用思辨哲学的方法来考量现实问题,强调了抽象思维。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其本质是社会属性,现实的人则是人的本质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而以公民形式存在的抽象的人则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形式。只有拥有社会属性的现实人,才能够被承认为真正的人,而且这样定义下的现实人,绝不能是单个人。
资本主义的人权看似完美,其实不然,它的确立,一方面是为缩小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迷惑社会中的边缘存在,缓解社会矛盾与治理压力。另一方面,这样人权的确立,是为资本主义国家自身利益服务的,资本主义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那么资本家的财产、自由、安全和平等的实现就是国家稳固的实现。
马克思引用这样的结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作为批判鲍威尔把世俗问题错当神学问题的依据,这样的论证是不完美的,不够有力的。仍是以思辨哲学的方法去考量现实的人,但无疑是极具进步意义的。是从思辨的抽象回归到了物质的人,是从理性回到了实践。这正是费尔巴哈的巨大贡献。但是,据此把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观点等同起来,就不太准确了。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马克思的观点着眼于现实的人,是关注现实问题,而费尔巴哈的着眼点在于头脑中的哲学,仍是思考哲学问题。
四、一脉相承,马克思的前后人本质思想
马克思在这两篇文章中体现出的人本质思想无疑是不成熟的,甚至是借用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费尔巴哈式的结论。这主要是由于当时马克思的思想正处于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型期。费尔巴哈所揭示的人本质,仅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和抽象情感上理解人的本质,他脱离了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去考察人,把人看成是离群所居的处于幻想中的人。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看作是类本质,即每个人都具有的作为人的类的共同属性,这种共同性是抽象出来的永远不变的普遍性,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在。
在后来批判费尔巴哈时,马克思超越了他从自然与生物学意义上对人的理解,不是将人看作自然地抽象的人,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去理解人。
从借用费尔巴哈的理论到批判费尔巴哈的观点,对于马克思本人而言,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前进的过程。首先,费尔巴哈的人本思想是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展开的基础与铺垫,正是在费尔巴哈直观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才能够砌起自己的哲学大厦。其次,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是对费尔巴哈人本思想的批判与发展。另外,单独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变化来看,其前后的观点也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的思想从唯心发展到唯物,并没有再经历过一个“人本学的唯物主义阶段”,并且马克思关注的一直是现实的问题。
五、认识人本质的当代意义
(一)为正确认识当前社会道德现象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随着全球化与经济的发展,不同的思想文化在中国碰撞发展,社会的价值观日益多元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的价值观甚至成为了年轻人的追求。这些不良的价值观引发了人们行为的道德失范。怎样认识解决价值观引起的道德问题,对社会和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的人本质理论为正确认识当前社会道德现象提供了科学方法。
人是现实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每个人都处于特点的社会关系中,“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在考察人的本质时,就要研究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我国的生产关系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占主导地位。但是,我国的生产关系中还存在着多种经济并存,由此,产生了多种利益主体,各个利益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从而使人们的价值取向产生冲突。社会转型期分配方式的改变、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阶层的分化,促使人们的价值观发生变化,甚至是扭曲,进而引发行为上的道德失范。人们的价值观念,与人们所处的生活状况和社会现状紧密相关。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社会体制,加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建设。
-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的本质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马克思把人的发展进程区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也就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时个人没有自己的独立性,人的本质表现为对他人的依赖;二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这个阶段人的本质发生异化,人的发展是片面的;三是“自由个性”阶段,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本质实现全面占有,每个人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因此,随着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人的本质也在不断向前发展并最终得到实现。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民群众为本,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尊重人的价值、实现人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越丰富,就越能突破地域对人的发展的限制,从而使自身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得到发展。当前,我们应该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同时,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每个人都能在更宽的领域里发挥自己的才能,最终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六、结语
本文沿着马克思两篇文章的逻辑,简略的分析了马克思的论述过程,对马克思得到的一些结论,作了一些直观的解读。对于其中更加深刻的内涵,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挖掘的较为浅显,但是我们也能够看到一些内容。在写作《lt;黑格尔法哲学批判gt;导言》时与《论犹太人问题》两篇文章时,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阐述人的本质问题,但通过对宗教的批判,对鲍威尔的批判,对政治解放的批判,对人权的批判,涉及到了人的本质的问题,继而使得后来的凝练成为可能;马克思对人本质的思考是一脉相承的,并没有自我否定。他的着眼点始终是现实的人,是历史的人,而没有把人孤立起来,概念化的看待。马克思受到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颇深,在他没有得出自己的结论之前,他曾引用费尔巴哈的结论。在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上,他与费尔巴哈是一脉相承的,都把类本质理解为人的本质。但是马克思的思考始终是从现实的人出发的,不同于费尔巴哈从抽象化的感性与人探寻本源,这也就是他后来扬弃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必然。
马克思对人的解放的深切追求,对西方社会现状的深刻反思,对于今天社会主义国家反思资本主义的不足,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仍然具有启示意义。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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