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国》看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2023-12-28 09:27:54

论文总字数:9913字

摘 要

:《理想国》作为西方伟大哲学思想家柏拉图的典型代表作,其思想代表着哲学与政治的有机结合,不仅对于当时处于特殊转型时期的希腊社会政治具有纲领性指导意义,亦对后世的政治思想、政治理论的形成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理想国》中的重点政治思想——正义论,即是柏拉图提出的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思想,把城邦统治阶层与个人灵魂结构联系起来,指出教育等因素在实现过程中的重要性。本文通过分析并解读柏拉图这一主要思想,为当代政治发展探索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政治思想;正义

From the "Republic" to see justice thought Plato

YANG Yu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 Huai’an,Jiangsu, 223300)

Abstract:"Republic" as a typic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great Western thinkers Plato"s philosophy, which represents the combin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not only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significance of having a programmatic guidance was in a special transition period for Greece, but also for future generations of political thought formation of political theory plays an essential role. The "Republic" in the key political and ideological - A Theory of Justice, which is the city-state justice and individual justice Plato"s thought, the city-state structure of the ruling class and the individual soul linked to factors such as the importance of education in achieving process.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of Plato the main ideas, explore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contemporary political development.

Keywords: Plato, Utopia, political thought, justice

一、柏拉图简介及《理想国》的地位

(一)柏拉图简介

柏拉图,原名阿里斯托克勒,出生于公元前427年。西方最伟大的思想家,其哲学成就在古希腊文明史上是卓越的,也是冠绝古今的。柏拉图在希腊语中是“肩膀宽阔”的意思,这个名字取代其原名传播后世。

柏拉图出生于雅典的一个贵族之家,父亲早年逝世,母亲改嫁给伯里克利的好友。柏拉图受过良好的教育,主要涉及哲学和文学,他个人酷爱诗歌,后来所着的大量政治作品都显现出其不凡的文字功底。

柏拉图出生时,雅典和斯巴达正处于伯罗尼撒战争时期,伴随着战争长大的他对政治有着强烈的热衷。直到20岁,柏拉图遇到苏格拉底,并拜其为师。从此真正开始了自己的哲学之路,柏拉图追随苏格拉底的一生,并从他那儿学到了“对于伦理问题的首要关怀,以及他要为世界寻找出目的论的解释而不是机械论的解释的那种企图”[1] 。“柏拉图深深自豪于能成为苏格拉底的弟子,并说过:“我要感谢天地,因为我生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头不能讲话的动物;其次我生为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我生就是一个希腊人,而不是一个外国人;最后我自豪的是出生在苏格拉底有生之年的雅典人”[2]

将近30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于雅典的战败,也意味着辉煌的伯里克利时代的告终。此后,雅典出现了短暂并很快就被推翻的“三十僭主”的寡头政府,斯巴达不得不同意在雅典恢复民主政治。遗憾的是,苏格拉底成了这一政治轮换的牺牲品,于公元前399年被处死。这引起了柏拉图对当时民主政治的强烈不满,甚至改变了他的人生理想。本来一心想要投身政界的柏拉图认识到,统治者只有将哲学与政治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理想地统治国家的目的。于是,28岁的柏拉图从雅典出发,走遍了埃及、麦加拉、西西里、居勒尼等几个国家。试图通过游说教育来加强当时统治者的哲学素养。公元前388年,在最后一站西西里的叙拉古,柏拉图因大谈对僭主制的不满而遭到奥尼索斯一世的惩罚,被沦卖为奴隶,幸得其哲学家好友阿尼克里赎身相救,才得以辗转回到雅典。

十二年的出外游历让柏拉图对当时的政治局面再次感到失望,政治理想也彻底覆灭。与此同时,其哲学事业却有所突破。柏拉图在公元前387年回到雅典,并创办了阿卡德米学院。这座学园的创办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因为西方第一所高等综合性质的学校,除了教育以外,它还包含了教育、咨询政治、贵族的培养等功能。柏拉图在这里为学生讲授了包括数学和天文学等在内的自然科学知识,而哲学是被设置为最高级课程来进行讲授的。

(二)《理想国》的重要地位

柏拉图在学园时期创作了大部分重要的作品,《理想国》作为最重要并集中体现其政治思想的对话之一,就是在这一时期创作完成的。在《理想国》里,柏拉图提出了哲学王统治的理念,即将统治者培养成哲学王,以更好的完成政治统治的目的。此外,他还提出要建立与现实政治制度完全不同的一种理想的政治制度。

《理想国》是柏拉图在壮年时期完成的,其思想震古铄今,影响深远。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哲学家的治国纲要,更是柏拉图政治思想的宣言书。它也是一部思想的百科全书,在政治写作的基础上还涉及到哲学、社会、教育、军事等多方面的知识问题。除此而外,他还是一部西方理论世界的经典之书,对西方思想理论的形成和国家体制的实践都具有重要影响。

《理想国》是一部基于现实而创作的带有理想主义的作品,它首次将政治与哲学进行有机结合,作为西方知识世界的第一部乌托邦之作,它还第一次系统论证了正义论的思想,对正义制度进行了深刻并全面的研究,而其中所提到的贤人之治和公有制思想对后来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作出基础性贡献。

二、《理想国》写作的时代背景和基本思路

(一)时代背景

从柏拉图的生平事迹我们可以看出,《理想国》创造的时代背景与当时他所经历的遭遇是息息相关的。其一生敬仰的智者苏格拉底因民主政治的黑暗和诋毁而被判处死刑,这使得柏拉图对徒有虚名的民主政治产生抵触心理,并放弃原有的参政思想。雅典政体的不断更替则成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描述的四种政体更换的原始雏形。

这种政体变更引起波拉提的厌恶,从而使他产生建立理想城邦的初衷。怀着政治抱负的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死后三下西西里岛,却因最终与其有相同政治思想的奥尼索斯二世的舅父狄翁遭到谋杀而对自身政治理想有所反思,将视野辗转至哲学,试图构建哲学与政治理想结合的“哲学王”,这也是《理想国》写作的因素之一。

(二)基本思路

《理想国》是一部对话式作品,其行文具有一定的跳跃性,但内在逻辑思路清晰可见,可概括如下:

该卷第一第二部分的前半段,说明了何为正义,正义与非正义取其两者较为有利的内容,并指出了当时处于社会主流的正义观思想。

第二部分后半段直到第四部分,柏拉图描述了对正义观概念的界定。他将正义区分成两种形式: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运用从普遍到特殊的方法,对城邦正义、个人正义分别作了详实的阐述。

根据柏拉图的说法,构筑城邦需要三个时期,分别为生产者、辅助者、统治者时期。而对应于这三个时期则有着相应的生活方式和等级,当然,等级不同,对应的生活也不同。即是,统治者与哲学生活对称、辅助者与军事生活对称、生产者与经济生活对称。护卫者即是统治者与辅助者的结合统称。另一方面,辅助者具有勇敢这种品德,统治者具有智慧这种品德,生产者除了劳作则不具有任何品质。而这三个阶级的内在品德或品质直接决定了他们所应当从事的工作和级别的区分。三个阶级应该同时具备一个共同的品质,那就是节制,尽管其本身具备的品质不一样。

人的灵魂相比较于城邦也有三个部分,即是理性、欲望和激情。节制是灵魂的重要品质,而勇敢则是整个理性的品质。灵魂中的理性占主导地位时,激情和欲望服从理性,个人灵魂就实现了正义。所以,柏拉图的个人正义是一种灵魂的状态,是一种正义的精神,是一种不同于行为正义的精神正义。

而该卷第五部分到第七部分,讨论的是正义如何实现的维持。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论证了城邦正义实现的关键——哲学王统治。在这部分里,柏拉图对贤人之治的实践意义、必要性和哲学王对城邦形成的作用进行了阐述。第五部分提出了公有制度,即是对城邦正义进行维护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包括财产以及妇女儿童的公有。而另一种重要手段,进行公共教育,即是在第二和第三部分中有所涉猎。它包括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的教育。这两种方式,都只适用于护卫者阶级而非生产者阶级。

第八部分至第九部分,阐述了城邦正义的失败之处,贤人之治所运用的两种实现城邦正义的方式: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始终具有一定的缺陷性和局限性,这也导致正义的城邦不太可能实现。四种制度类型的衰败,包括荣誉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僭主政制。通过论辩我们知道,荣誉政制是以勇敢替代了智慧在城邦的统治;而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分别以财富、自由和疯狂取代了智慧的统治。第十部分和第一部分一样,论述了正义不正义何者更有利的话题。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正义论思想贯穿整个《理想国》对话集,柏拉图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论证,得出正义比不正义更有利的结论,并在结束部分号召人们行使正义。开始和结尾呼应,道出正义论思想的重要性。

三、《理想国》正义思想之基本内容

在《理想国》对话集中,柏拉图运用苏格拉底进行辩论,提出了几种不同的正义观。首先是克法罗斯以及其子玻勒马霍斯为代表的角色认为,正义的实质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当的报答。而第二个出场人物色拉徐马霍斯则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统治者的利益。他还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用来推行统治的工具。而格劳孔则做出了较为中和的结论,即是:正义是弱者的必需,它是来自外在的约束而非内在的自觉。

相对于以上这三种观点,柏拉图正义观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来自内在而非外在,是一种自发性的正义,来自于人的灵魂而非其他。在总体上,正义的人比不正义的人更容易幸福。在《理想国》中,他将正义分为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下面就从这两方面来详细阐述《理想国》正义思想的基本内容。

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是作为辩证关系存在的两个条件。也即是,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前提,个人正义只有在正义的城邦中才具有存在的可能;而个人正义则是城邦正义的基础,如果没有普遍的个人正义,城邦正义就没有办法建立。而在这两个方面中,前者更为重要和具有根本性。

关于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之间的相互关系,柏拉图的思想也适用于今天的国家制度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上。同样的,一方面,制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前提。个人正义需要靠个人的主观努力,以不断克制自身的欲望,强化自身的理性。但就现实来看,这往往是不够的,它还需要正义的外在环境作为依托。作为影响个人正义的客观因素中,制度往往是最重要的。制度的体现即是规则,法律规则在体现制度的一系列规则中又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规定了人们基本的行为方式以及权利义务的分配,只有当正义的法律规则限定不正义的行为方式,这个国家才能具有正义,不正义的公民也许会不愿意履行正确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愿意遵守正义的行为规范,但当制度违反的惩罚出现时,为了保全自己,他们一定会权衡得失,从而做出正义的行为。反之,当正义的法律制度得以施行,不正义的行为和欲望得到压制,个人正义的实现也就理所应当。所以说,没有实施正义制度的国度是无法保证个人正义的实现的,因为不正义的行为方式以及公民不好的欲望没有得到恰如其分的限制和控制。

另一方面,个人正义是制度正义的基础。我们知道了个人正义依赖于制度正义,同理,制度正义也不能离开个人正义而存在。一个国家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行为规则,那么这些正义的制度从何而来?即是具有正义的个人来建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维持。试想,国家的统治者或者掌权者们是不正义的,那么正义的制度将如何建立?国家的权利都是人来运作的,如果权利的运作者整体是不正义的,制度就会变质,无法保证其正义性,甚至被异化。因此,制度正义建立在个人正义的基础上。

或许我们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城邦正义的实现是否必须建立在所有个人都达到正义的基础上?柏拉图的解答是,并非如此,尽管让所有人做到正义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但这是不现实的。这种情况在任何城邦或者任何时代都不可能会出现。事实证明,能够做到完全正义的人少之又少,而且对正义的理解建立在不同的层次上,这也就决定了我们在讨论公民正义时,不能把它视为绝对而只能相对,把个人正义的定义放在总体层面,才能做出客观评价。“正如施特劳斯所言,只有智慧统治灵魂其他两部分的哲学家才是正义的,其他人的正义来自习惯而非哲学,他们的灵魂深处渴望彻底的不正义”[3] 。城邦的正义性质并不受城邦中存在不正义的人的影响,但这会影响城邦的正义程度。由于让所有国民都达到全部意义上的正义并非易事,那么城邦正义的完全实现也是难以完成的。所以柏拉图所谈论的正义城邦,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城邦正义。

这样说来,一个城邦基本正义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柏拉图在这一点上没有明示,却提供了线索。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实现正义的落脚点即是重点放在统治者、护卫者这里,因为他对对非统治阶层很少提及,而是大谈护卫者尤其是统治者的生活和教育。所以,一个城邦要想达到基本正义,必须成立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要保证挑选出具有正义感的统治者。只有选出这样的统治者,实现城邦的正义才能慢慢成为可能。在这个基础上,统治者再运用教育、公有制度等方式,将辅助者和统治者逐一变得正义起来,只有这样,城邦哪怕无法达到全部意义上的绝对的正义,也能将正义的层次提升到一定境界。

因此,正义的城邦是一个不断实现的动态过程。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的关系也不应当被看成是一种静态的关系,而应当被视为一种动态的关系。如果以静态关系视之,将会导致下属推论:正义的城邦依赖于正义的个人,而正义的个人又是在正义的城邦中产生的,

那么,一个不正义的城邦将永远无法变成一个正义的城邦,一个又一个不正义的人也无法变成正义的人。除非一开始城邦就是正义的城邦,个人就是正义的个人。如果以动态关系视之,上述难题就能得到解决:在一个不正义的城邦中,虽然有许多人是不正义的,但总归有一些正义的人。这些正义的人一旦有机会掌握权力,那么他们就会改变城邦前进的方向,使城邦朝着正义的方向前进。这就为培养正义的恶人创造了前提。正义的统治者将通过各种手段影响辅助者和统治者,使他们逐步正义起来。随之而来的是,正义的个人将越来越多,个人正义的程度将越来越大,城邦的正义程度也越来越高。这样,它将会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

柏拉图的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但两者之间并不是因果关系。它们都无法从对方中推导出来。城邦正义并不必然导致个人正义,个人正义也并不必然导致城邦正义。两者之间只存在必要性的关系,而不存在充分性的关系。一方只是为另一方的存在创造条件,而并不能直接创造出另一方。一个正义的制度并不一定能使所有的人都成为正义之人——在这样的制度下,仍然有大量不正义的人存在——但可以为造就更多正义的人创造条件;同样,全由正义之人组成的社会,其制度也不一定是正义的制度,但它有利于正义制度的形成与维持。

在这部作品中,柏拉图还勇敢地提出了哲学王统治的思想。尽管事实证明这在之后的现实中是不太可能实现的,但它所体现的贤人治国思想对现世具有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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