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课程性质之我见

 2023-12-21 08:36:49

论文总字数:7527字

摘 要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并不能够完全概括语文课程的性质,但其是语文课程的其本特点之一。语文课程性质是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实践性课程。语文学科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是互为基础,和谐共融的关系。

关键词:语文课程性质 工具性与人文性 互为基础 和谐共融

Abstract: Instrumental and humane can not summarize the properties of chinese course completely,but they are the properties of chinese course.The properties of chinese course is that understanding and handleing chinese lang very skillfully.Instrumental and humane are not opposite,but they are unity of opposite.

Key words:The properties of chinese course; Instrumental and humane ; Foundation; Unity of opposite

一、工具性和人文性能否担起语文课程性质的重任?

语文课程性质的讨论是语文教育观念中最为核心的问题,自从语文独立设科以来,关于语文性质的讨论从未间隙,我想关于这个问题从未停止的讨论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其一,在中国语文教育界关于课程性质的理解仍处于茫然而须探究深化的阶段,至今还没有一个让语文教育界大家统一的观点出炉;其二,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来看待语文学科性质问题,教育有其社会发展的制约性,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诚然,受其发展制约的“语文”教育活动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么语文课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其三,从哲学的认识论上来看,事物的本质是多重的,不同人的语文学习和教育研究实践的经验是不同的,因而便会从同的认识角度来看待同一个问题而产生不同的认识。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说,对学科性质的确定是必要而迫切的,这也正是学科性质在学科教育中的决定性地位使然。然而我认为关于工具性和人文性作为语文性质的语文教育界长期讨论都是枉然而没有必要的,但是我们必须要承认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深化了我们对语文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理论认识,如果将之作为语文课程性质的讨论便犯了方向性的错误,因为工具性和人文性只是语文课程所具有的两个特点,况且语文课程不只是具有这两个特点,用事物的片只特点来当作事物的性质讨论,如同小脚穿大鞋,总有脚所触及不到的地方,随之便会产生一系列的争论。

翻开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历史,我们变会发现关于课程性质的争论经历了不断变化。当《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01年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分别在“课程性质”这一节提到“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的表述,随之而来的便是新一轮语文课程性质关于工具性和人文性的讨论,赞赏者有之:“确认语文课程的本体属性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具性不能代替人文性,同样人文性不能代替工具性”。[1]我甚是愚恼何为“本体属性”,是否可以等价为“本质属性”,若是那样,也就是说工具性和人文性便是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然而更多便是随之而来的一些列批判之声,下面便是我总结的几家批判之言:

(1)“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一表述讲的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放在“课程性质与地位”一节显然不合适,因为“基本特点”与“本质属性”不能直接等同起来[2]

(2)“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一表述不能解释语文课程和教学中的许多现象,因而不严密。[3]

(3)无论是“工具”派还是“人文”派,他们都从来没有宣称过语文只有一个“人文性”或“工具性”。因此,写上“工具性”和“人文性”两者的结合也并不会避免今后对此产生新的分歧。[4]

(4)关于语文教育问题的争论曾发生多次,日常的学术研究也涉及更多的“属性”问题。对于语文教育性质的认识远不是仅仅一个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就可了结的[5]

(5)考虑到“统一说”仍旧未能彻底摆脱“二元对立”的框架,有可能给语文课程教学带来新的麻烦,于是,一方面在“性质”的标题下讲“特点”,似乎有意识淡化课程性质意识;另一方面着力引导人们关注课程目标,由目标体系来体现语文课程的功能和本性。这应该可以被认为是“课程标准”自身的一种调适。[6]

通过各位专家学者对于新课标的批判,我们更可以理解工具性和人文性不能担起语文课程性质的重任,然而当我们仔细去分析新课程标准时,我们便会发现如果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句话从“课程性质”这一节踢除,在新课标中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基本上是正确的,所有的批判者把矛头都指向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句话,但是我认为这句话新课标在制订者的表述是正确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新课标并没有讲“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学科的本质属性。”以上各位专家学者的批判都是基于“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学科的本质属性”或者“语文课程的性质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诚然工具性、人文性或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也不能囊括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比如当我们在教授学生学习科普文时,语文课程的“科学性”便充分体现,我们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现实世界、科学世界。我们相信,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可以成为我们的共识,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语文教育的共同期望。[7] 那么语文课程的性质应该是什么呢?我认为关于这个问题语文教育界前辈们很久之前便给我们解释的明了了,只不过是我们现代人当中总有些人想标新立异、自成一派,憧憬着提出震惊语文教育界的思想,其结果确是混搅视听、捉襟见肘。我们分析一个事物的性质时候,能否离开具体的时代呢?我想答案是明显的,离开一个特有时代来谈论具体事物便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史学家认为歌曲起源于原始劳动的号子,用以减轻农民劳作的辛苦,而我们现代人唱歌有着不同的用途,或以慰藉寂寞、或以吸引注意、或以彰显个性……那么当我们给唱歌这种行为定性的时候,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哲学上强调我们要以变化的眼光看待事物,我们确定语文课程的内涵要充分考虑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诚然我们研究、决定语文课程应该承担的任务也不能拘泥于课程名称、概念。语文课程是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来固定语文课程性质。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语文课程性质不是唯一的,而是多面的。不同的学者、专家谈及语文课程性质的时候各有偏重和层次。语文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的,不可能是凝固封闭的,那种企图从某个方面找出语文课程唯一不变的性质的观点而来统一大家的观点是不可行的、行不通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对于语文课程性质的探讨是必须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深化,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探讨是没有休止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01年版)》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一表述总体上是正确的,但有其缺陷,没有体现出语文课程的民族性,语文课程应该是学习祖国语言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相比之下,《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就显得模糊不清,“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学生具备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发展奠定基础”,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提到“语文素养”,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令人寻味的新名词、新概念,又引发了新一轮关于“语文素养”争论的热潮,同时也增加了一线语文教育工作者对于语文学科性质的理解。实际上这一观点很久以前语文教育界的大家们便已提出:

叶圣陶 “学习国文就是学习本国的语言文字。”[8]

张志公 “语文就是语言文字,但是,往往既有意于讲语言文字,同时又要讲别的什么,用意很好,结果却适得其反,两败俱伤。”[9]

钱梦龙 “语文教育的基本任务无非就是通过范文的教学和读写听说训练,培养学生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10]

在阎立钦、倪文锦主编的《语文教育学引论》更是明确提出“语文学科的实旨在于它是在学校教育中以教学科目形式出现的关于中华民族通用语的教育”[11]

二、工具性与人文性是“二元对立”还是相互促进、和谐共融?

自从新课标提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便引发了一些列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工具性和人文性内涵的解释,语文课程的学习应该能够教会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提高进行思维、交际、从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必须要体现在语文学习的过程,指在理解与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过程中,理解语言文字中所包含的思想认识、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以及对于自身思想认识、审美感悟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思考,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是相互促进、和谐共融的。

(1)语文的工具性学习是语文的人文性学习的基础和前提。

语文人文性

语文工具性

语文的工具性强调的是语文运用能力的实用功能和语文的实践性特点,表现在听说读写各方面;那么语文的人文性学习就是通过听说读的实践活动写去认识世界、提升自己思想认识、文化见解,培养审美能力、批判能力,从而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而,语文的工具性学习是语文的人文性学习的基础和前提。

从古今教育的历史和经验来看,语文的学习都是从识字教育开始的,在古代我们称之为“蒙养”教育,古代存在许多蒙学教材,促进了“蒙养”教育的发展,我们熟知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这些蒙学教材当中的典型。在当代我们儿童教育也是先进行识字教育,拼音的学习是为汉字学习服务的。通过汉字的学习为以后的语文学习乃至整个教育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在汉字的学习过程中,认识和理解、运用汉字的音、行、义,正确体会汉字的字形、字义之间存在的联系,我们在识字写字的过程当中我们通过掌握字形、字义而能够了有效进行交流,同时也是体会和认识民族文化的过程,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审美能力,增强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和理解中华民族文化。

比如,学生通过形声字“篇、简”的学习,知道我国古代曾在竹简上写字,了解我国的书写文化;通过“货、贷”的学习,知道古代人曾用贝壳作为货币,加强对货币文化的了解。

比如,在学习苏教版必修二《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学生首先要通过对古诗中“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寄奴曾住”、“元嘉草草,封狼居胥”等蕴含典故词语的学习,进而理解辛弃疾报国无门、壮志未酬的无奈之情。

(2)语文的人文性学习要渗透在工具性学习中进行,反之,便不是语文学科人文性的学习;同时通过人文性的学习来深化与提高语文工具性学习。我们必须要清醒认识到那些与语文学习没有关联的素养就不应进入“语文素养”的范畴,语文素养的学习必须是通过语文课程的学习来完成,单纯的爱国主义和思想品德的教育便不是语文课程的教育范畴。那么是不是说语文课程就不应该存在着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这不是局限了语文教育的基本任务?语文课程的学习必须要通过语言文字的学习来完成,学生在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过程当中来提升自身的人文素养,这才是真正的语文学科人文性。语文新课程标准里也明确表述“应该重视语文课程对于学生思想情感所起的熏陶感染作用”“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12],这并不等于取消语文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局限了语文教育的基本任务。那么,这便是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中要正确处理语文人文性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区别,即就是我们要强调语文的人文性特点。人文性特点是每一门人文学科所具有的共同特点,甚至可以说它是各门学科教育所具有的特点。历史教育通过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的讲解从而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发展观,体会历史文化变迁;政治教育通过不同政治理念和哲学观的学习,从而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发展观。这就让我们又重新思考关于语文是否就是语言文化?语文是语言文化的主张,这种观点实际上无限放大了语文的界限和功能,这样便使语文代替了其他人文学科的教育,泛化了语文教育,这样便模糊了语文学科的独特性,进而便取消了独立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语文学科人文性教育时,人文性教育必须要渗透在工具性学习中进行,反对赤裸式的人文教育、灌输性人文教育。

比如,在学习苏教版初中语文《散步》这篇课文时,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灌输性人文教育,很多教师脱离文本具体语句的分析,对着学生空讲,诸如“尊老爱幼”、“家庭和谐”等一些人文教育。

比如,在学习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念奴娇·赤壁怀古》这篇课文时,我们要引导学生对词中诸如“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强虏灰飞烟灭”等一些语句的具体分析来体现作者借英雄得志的周瑜形象来抒发自己不能实现人生抱负的情怀。

语文学科人文性的学习可以促进工具性学习,当我们通过对一些列具体人文精神学习时,我们便会在头脑在形成固定的图式,当我们遇到新的刺激物时,我们便会将之纳入相应的图式中,从而强化自己对这一类现象的认识。如果当我们头脑中对于某种人物形象形成系列特征,当我们再遇到此类人物形象时,我们认知结构便会自动将其归类,归入相应的特征中去,从而强化我们的认识。

(3)语文的工具性学习和语文的人文性学习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互为影响。

新课程标准中指出“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学科的基本特点”,语文学科中的工具性和人文性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互为影响的。如果在进行语文学科教学时,丢弃语文学科的人文性,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学习便失去了内容和灵魂,便成了语言学的研究;丢弃语文学科的工具性,无限放大了语文学科的外延,模糊了语文学科和其他人文学科的界限,泛化语文教育内容,从而取消了语文学科的独立性。

、小结

事物的性质应该能够揭示出事物是什么,语文课程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语文课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语文课程性质揭示出了语文课程所独有的功能。诚然,谈及功能便牵涉到价值层面,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工具性、人文性、科学性……这些都是能够彰显出语文课程所具有的功能,这些也是语文课程本身所具有的。确定语文课程性质,并不是说语文课程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形态,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不管是用工具性完全替代人文性或是人文性完全替代工具性都会将语文教育带入歧途。事实上,语文课程性质是随着时代发展和语文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是不可能从语文学科中找出永远不变的真理,用来匡死语文课程。

结合当今社会发展和语文教育现状,语文课程应该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这是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所独有的功能。“理解和运用”是相辅相成的,理解是运用的前提,运用进一步提升理解,同时也说明了语文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课程。要充分实现语文课程应有的功能就要进行科学有效的语文实践,体现出语文课程综合性和实践性特点。“正确”就蕴含了语文课程工具性人文性的性质,“正确”理解和运用首先要符合汉语的语法规则,要充分体现汉语言的语法特点;其次,“正确”理解和运用也要体现出正确的人文精神,符合语用学的条条例例。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祖国体现出来的是语文课程的民族性,语文课程是滋生在汉语言为基础的文化土壤中,语文课程的教育和研究有其自身的民族特色。因此,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探讨绝不可以离开具体的时代和当前的语文教育现状来谈,也绝不可以用某某性来定死语文课程的性质。从语文课程自身,而舍弃语文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来分析语文课程的性质,希望借此来找出永恒真理的研究行为是不可能真正正确探究出语文课程性质的。

综上所言,从语文课程自身,而舍弃语文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来分析语文课程的性质,希望借此来找出永恒真理的研究行为是不可能真正正确探究出语文课程性质的。那么,是不是语文课程性质没有研究和探讨的必要性呢?我们必须要承认,至今仍在继续的语文学科性质的论辩,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揭示出语文课程性质的时代性、发展性,这便使得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语文课程的教学和研究走向多元;同时,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争论说明了为树立“一元”的语文课程性质的研究从根本上在研究方法上就是不正确的;语文课程性质的研究也进一步说明了语文教育研究经历了科学性的锻炼,这预示着“他想说就说”“你想说就说”方式的研究将失去大家的承认,语文教育研究必须要经得住逻辑力的检验。

参考文献:

[1]张中原、徐林祥:《课程与教学论新编》 ,江苏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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