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看其婚姻观

 2022-01-20 00:06:58

论文总字数:13369字

目 录

一、引言……………………………………………………………………4

二、以理性为重的爱情基础………………………………………………4

(一)缺失理性的无爱婚姻……………………………………………………………………4

(二)理性与女性的婚姻平等…………………………………………………………………5

(三)女性意识的觉醒…………………………………………………………………………6

三、物质条件良好的婚姻保障……………………………………………7

(一)物质与爱情共存的婚姻模式……………………………………………………………7

(二)物质的附属性与情感的决定性…………………………………………………………7

(三)现实主义的视角…………………………………………………………………………8

四、明媒正娶的传统结合形式……………………………………………9

(一)对婚姻秩序破坏者的批判………………………………………………………………9

(二)对私订盟约者的宽容……………………………………………………………………9

(三)宗教思想的影响 ………………………………………………………………………10

五、结语 …………………………………………………………………11参考文献…………………………………………………………………12

致谢………………………………………………………………………13

从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看其婚姻观

陈家琪

,China

Abstract:Although the themes of Jan Austin's novels are romantic love and marriage, her works stand out in British literary arena with rational brilliance. Austen's view of marriage can be clearly explored from her work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later works which formed a complete system and representing Austen's mature marriage concept. In the later three novels,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typical male and female marriage, summarized the architectural basis, operating conditions and forms of Austin's marriage view system , and explored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marriage view, and summarized the ascensive and conservative factors of the marriage view .

Key words: Jane Austen; rational love; material conditions; formal marriage.

一、引言

19世纪初欧洲涌现了许多现实主义作家,英国著名女性作家简·奥斯丁可谓是先驱人物。她的创作以《曼斯菲尔德庄园》为界限分为前期与后期,前期作品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诺觉桑寺》,后期作品为《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奥斯丁的作品大多描写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男女之间的爱情婚姻,艺术化真实地展现了当时英国社会状况。这些小说凭借客观务实的特色一改感伤、哥特小说盛行的风气,为后期欧洲现实主义小说大行其道做了铺垫。目前国内外对简·奥斯丁的研究大部分集中于作品中人物形象、女性主义、反讽写作技巧等方面的分析,对作者婚恋观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多是以奥斯丁的单个作品为例进行婚姻观分析,且集中于前期作品《傲慢与偏见》与《理智与情感》两本经典之作。

1799年完成《诺觉桑寺》初稿之后,时隔十年奥斯丁才开始构思《曼斯菲尔德庄园》,此时奥斯丁已经拥有了较为丰富的情感经历和生活阅历,因此后期作品创作更为成熟,蕴含了奥斯丁对婚姻与家庭生活的深刻思考,奥斯丁通过小说传递出的婚姻观也伴随着最后一部作品《劝导》的完成而终具规模。婚姻观是“制约、规范两性的指导思想,是各种婚姻形态形成和变革的先导和核心”[1],本文着重关注了奥斯丁后期代表作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选取了三部小说中的各色男女婚姻进行分析,归纳出奥斯丁婚姻观体系中理性之爱的构架基础、物质条件可观的运行条件以及明媒正娶的结合形式,并且探究影响其婚姻观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理性为重的爱情基础

爱情是奥斯丁婚姻体系的构架基础,幸福婚姻首要的是男女间有真挚的感情。这种感情不应是出于虚荣心的满足,财富地位的诱惑,美貌与情欲吸引,而是应在长期平等相处中,在拥有契合性情的基础之上,男女双方理性思考后建立起来的坚不可摧的爱情。拉德克利夫夫人曾经在《尤多尔弗的奥秘》中提到“不要相信初次的印象,只有养成沉稳且端正的心性,才能抵消强烈的情感对自身的负面作用”[2],“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悲剧。”[3]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也曾同样说过。奥斯丁把她对“理性”与“感性”两者关系的思考融入爱情与婚姻之中,极力推崇理性之爱。

(一)缺失理性的无爱婚姻

奥斯丁主要通过反面人物的婚姻悲剧来突显理性思考的重要性。《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最突出描写的不幸婚姻就是拉什沃思与玛利亚的结合,玛利亚愿意嫁给拉什沃思不过是为了他的财富与其带来的虚荣,而且托马斯爵士的严厉专制也使她将结婚当做逃离家庭束缚走向自由的工具,她结婚目的是功利性的。拉什沃思愿意娶妻则是因为他对玛利亚有“爱情”,他一见到美貌的玛利亚,“立刻觉得自己对她产生了爱情”,拉什沃思错把对美貌的喜欢当做爱情,将复杂的爱情简单化,他固执地坚守这种“爱情”,所以几乎没有任何相处就冲动订婚,他的蠢笨使他认识不到自己根本就没有对玛利亚产生过爱情,他的执拗也使他忽视玛利亚从未爱过他的事实,因此这样的婚姻正是建立在虚假之爱上。而《爱玛》中牧师埃尔顿与霍金斯小姐的婚姻更是如此,“两人一经结识,便立刻脉脉传情起来”,随后迅速结婚,他们认为彼此相爱,婚后也的确“恩爱有加”,但是他们“爱”的实质只是出于双方都有急需满足的虚荣心,以及因预见到结合后能带给彼此更好利益而产生的好感,加上两人都是自大愚蠢之人,臭味相投之下更不会察觉他们之间的甜蜜不过是虚情假意,所以奥斯丁直言这场婚姻是“谨小慎微的人和爱慕虚荣的人共同得到了满足”的结合。

奥斯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谈到“无论男女,几乎都在结婚时候受了骗。”而受骗的最大原因则是缺乏理性思考,美貌、情欲、虚荣等可以是双方初有好感的基础,但这些好感并不等同于爱情,并且短暂的相处无法使双方认清品德好坏、个性是否合适,奥斯丁在《爱玛》中也表明“有那么多人没结识多少时间就结婚,然后抱憾终生”,拉什沃思与埃尔顿两对夫妻的婚姻都是带着虚假之爱结合的典型,而这种冲动之下带着虚假的“泡沫爱情”组成的婚姻只会一戳就散。

(二)理性与女性的婚姻平等

奥斯丁主要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婚姻发展来表现她理想化的真爱模型,而且她在后期作品中突出展现了感情中,女性拥有独立冷静的思考能力与丰富才学的重要性。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奥斯丁利用埃德蒙与范妮两人相处时的地位变化表现了平等尊重在爱情中的重要性,埃德蒙前期一直是处于施舍者的地位教育范妮,范妮对他来说更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供他抒发慈悲情怀的“宠物”。而范妮最初也自卑懦弱,她自觉将埃德蒙置于高位,这样不平等的相处心理使两人无法产生真爱。后来范妮成长得聪慧高尚,极富理性并乐于思考,埃德蒙与范妮有了更多共同语言,这时才真正实现了互相尊重,两人间的情感才升华为真爱。奥斯丁在这里将地位平等与思想契合作为爱情中所必要思考的存在,这与中国所说的“举案齐眉”、“情投意合”是一致的,而范妮自身的改变是两人产生爱情的推动力。《爱玛》中奈特利与爱玛的婚姻则着重表现了契合性情对爱情的影响,奈特利务实威严但不傲慢,爱玛活泼冲动且心高气傲,两人的性情正好对立互补。奥斯丁作品中有许多男女主性情差别较大的,不过分的对立性情有时也是一种契合,而非无法融合的矛盾。她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曾提过“过分相像正是走向极端的最便利的途径。对立,温和而持续的对立是相反相成的,是对态度和行为最好的保障”。爱玛虽然有些高傲,但她非常聪慧有才华,勇于承认自身错误,并且在母亲角色缺失的家中能游刃有余地独立处理各类事情,这也是奈特利极为欣赏她的地方。《劝导》中安妮与温特沃思的婚姻则主要反映了理性思考的“度”的问题,安妮出于“理性”舍弃了与温特沃思的婚约,温特沃思由于“谨慎”不敢再次示爱,这已不是理性思考而是过度忧虑。安妮在“莱姆事件”中沉着冷静的处事态度以及在辩论勇敢表明心迹也直接促成她重新获得真爱。奥斯丁认为爱情需要思考但不能耽于各种无用的忧思,爱情也需要行动而不仅仅只是思考,在理性思考确认是彼此相爱后婚姻有时候需要勇气去追求。

真爱是美满婚姻的敲门砖,真挚的感情首先是建立在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其次就是双方都应有优秀的品德与契合的性情,确认过这些必要条件后的真爱才能确保婚姻的长久愉快。奥斯丁多次将女主人公的理性思维与独立行动作为结成美满婚姻的契机,可以看出她认为在当时社会中女性自身素质是影响她们爱情与婚姻的重要因素。

(三)女性意识的觉醒

奥斯丁之所以能将爱情作为婚姻基础,并将女性的理性独立思考看做其能成功获得爱情婚姻的重要因素,主要出于她女性意识的觉醒与自身卓越的理性思维。奥斯丁是生活在男权至上的时代,18世纪末的英国女性没有社会地位与经济支柱,只能依附男性生存,这也自然造成了男女在精神地位上不平等,女性自认弱势,男性则自觉将自己置于统治者的角色中,男女在这种社会地位与精神地位都不平等的情况下是难以产生真爱的,也难以获得完满婚姻。

当代美国女权学家帕特里夏·迈耶·斯帕克斯将女性意识界定为:“女性对于自身作为和男性平等的主体而存在的地位和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4]18世纪启蒙运动声势浩大,除了普遍宣扬的“理性崇拜”,1787年哲学家龚多塞发表了关于男女平等的论文,1792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妇女权利的辩白》通过逻辑与理性对男性偏见进行反驳当时社会环境下,这些流传广泛的著作对奥斯丁的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奥斯丁敏锐洞察到了现实中不幸婚姻的悲剧根源正是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存在于客观社会生活之中,而且存在于主观心理认同之中,因此奥斯丁对女性的地位现状与未来命运进行了深入思考,她的作品也表现出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奥斯丁认为女性受英国限定继承权的制约,难以寻求到体面的独立生存方式,所以她们将婚姻看做改变自己命运的重要机会,而当时社会中男性也普遍将婚姻看成能为自己带来利益的踏脚石,男女都将婚姻变为一场功利化的结合,对爱情在婚姻中的比重缺乏重视。而女性无法接受才智教育的社会传统也使她们与丈夫少有共同语言,这样婚后生活只会越来越糟糕。

奥斯丁的女性意识使她明白改变这样的婚姻现状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的努力,首先女性必须多读书接受才智教育,在理智的作用下认识到自我价值,能够成长为独立完整的人,并能在男女相处中主动要求平等,所以奥斯丁创作的女主很少有接受过无用的“淑女教育”但都爱读书,富有智慧,她明白男女双方丰富的精神世界与共同的价值观是培养感情的最有效工具。其次过去社会对女性要求极为苛刻,中国《诗经》中《氓》篇就曾有“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说明女性比男性在情感中更应保持理智,这一道理在西方社会中也一样适用,奥斯丁同样认为理智应起到限制感情泛滥的作用,贪婪的欲望与追求感官刺激都是低俗的,理性对女性来说是一种保护,可以使其在感情斗争中免受过多伤害。最后奥斯丁对男性也提出一定的要求,希望作为社会优势群体的男性去“统治者”化,平等对待女性,不将女性看成财富地位的附属品,满足虚荣心与情欲的工具,理性看待女性本身的存在价值,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真爱,男女建立起平等互助的稳定伴侣关系。从培养女性自身的理性,到男女双方都能带着理性去思考情感,这正是奥斯丁所期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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