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总字数:25387字
目 录
1导论 1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
1.1.1研究背景 1
1.1.2研究意义 1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2
1.2.1环境规制失灵 2
1.2.2电子废弃物EPR 3
1.2.3简要评述 3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4
1.3.1研究内容 4
1.3.2研究方法 4
2环境规制失灵的理论分析 5
2.1政府方面 5
2.1.1政府行为成本效益 5
2.1.2信息不对称 5
2.2市场方面 5
2.2.1外部成本 5
2.2.2“经济人”特性 6
2.3总结 6
3我国电子废弃物EPR失灵的原因 6
3.1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现状分析 6
3.1.1我国电子废弃物的来源 6
3.1.2我国电子废弃物的流向 8
3.1.3相关法律法规 10
3.2我国电子废弃物EPR失灵的原因 10
3.2.1政府方面 10
3.2.2企业及市场方面 11
3.2.3其他 11
4环境规制失灵演化仿真分析 11
4.1模型背景概述 11
4.2政企演化博弈模型参数与假设 12
4.3稳定性分析 13
4.3.1生产企业的单方策略稳定性分析 13
4.3.2政府监管部门的单方策略稳定性分析 14
4.3.3混合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15
4.4仿真分析 16
4.4.1SD演化博弈模型 16
4.4.2纯策略演化博弈 18
4.4.4随机策略演化博弈 20
4.4.5动态惩罚力度对模型的影响 21
4.5总结 22
5案例分析及建议 22
5.1案例分析:以德国电子废弃物EPR为例 22
5.1.1法律依据 22
5.1.2回收处理体系 23
5.1.3回收处理现状 24
5.1.4经验总结 24
5.2改善环境规制失灵的对策与建议 24
5.2.1完善法律法规,配套相应的监管和惩罚措施 24
5.2.2大力发展“第三条道路”:有关环保的非政府组织 24
5.2.3优化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 25
5.2.4提高居民意识,扶持创新型环保企业 25
6结论与展望 25
6.1研究结论 25
6.2研究展望 26
参考文献 27
致谢 28
环境规制失灵的内在成因与破解路径:
——以电子废弃物EPR为例
卢茜
, China
Abstract: In China, th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fails with low efficiency. First, we studied some theorie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Then, Based on the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 in e-waste field, we studied the situation in China. After that, we built an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which contains government and producers based on System Dynamics (SD). With the flow graph model created by software Vensim_PLE, we analyzed and simulated the model in different strategies. After all,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with the increase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level, producer’s probability of being responsible for the extended duty tends to be stable. The probability of government’s supervision and the degree of punishment is an important factor for producer to comply with regulation and bear responsibility.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of the recycling of e-waste in Germany as an example and expressing the whole through the EPR of e-waste, and w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like: comple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corresponding supporting and punishment measures; Development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appraisal method; And raising awareness of the public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failure;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 of e-waste; Evolutionary game; System Dynamics (SD)
1导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自20世纪末至今以来,环境保护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世界各国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状况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接二连三地显现。人们不仅仅是对生活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如何使环境规制能够得到高效的实施,防治各类环境规制失灵成为了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然而,尽管保护环境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同时也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环境规制任然没有得到高效的实施,存在者环境规制失灵的现象。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以电子废弃物的治理为例,与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贫困地区类似,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效率在中国不容乐观,大量的电子废弃物并不能得到环保且有效地回收。并且大量流入非法的回收渠道,在不专业的回收拆解过程中,再一次对环境造成污染。而大量的有资格或者专业的回收处理企业,常常考虑到其经济效益,将回收力度集中于可再次利用或二次买卖获得二次效益的贵金属材料商。为此,如何对电子废弃物进行高效且环保的回收利用,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钟华等(2012)表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的提出,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明确了责任主体,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1]]然而Neal(2006)指出环境治理问题错综复杂,国家环保部门即使不惜代价。向环境治理拨下了大量的资金与人力,但其最后的治理效果依旧不如人意,并且污染反弹现象反复出现。 [[2]]另外,在自由市场机制下,生产企业的私人成本远远低于社会的生产成本。在环境效益外部性的影响下,生产者往往通过逃避承担相关责任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来实现电子废弃物的合理处置还远远不够,为此,还需要政府的约束和监管,来解决这一难题。
1.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规制”一词来源于英文“Regulation”,是政府对相关行为的管理或约束。本文着重于以电子废弃物EPR为例的环境规制失灵问题,以政府监管部门和电子电器产品生产企业为主体,结合相关理论并运用基于系统动力学的演化博弈进行仿真分析,提出破解环境规制失灵的有效路径。环境规制的失灵不仅仅是政府规制机构自身的原因,更与被规制企业,经济市场的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破解环境规制失灵需要相关的各方共同努力。因此,研究环境规制失灵的内在原因和有效的破解路径,不仅仅有益于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更有益于补充相关实证,丰富规制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2)现实意义: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讨论热点。构建一个高效的环境规制体系有利于生态现代化,使得生态环境更加适应现在及经济发展。本文从研究电子废弃物EPR着手,分析了其失灵的原因提出了破解方法,但其实更是整个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需要齐头并进的大背景下下对环境规制失灵的研究。从短期来看,环境规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增长,它不能产生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反而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利润减少,降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虽然环境规制的提出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但是以发展的眼光看来,它也是为了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倘若环境规制得到强有力的实施,势必会增加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我国的产业结构将会向更好的方向调整,我国的发展将会越来越适应世界低碳经济的要求。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环境规制失灵
欧文和布劳第根(1987)从公共利益需要的角度,认为政府规制的提出有利于减弱市场运作的风险。当市场失灵时,政府规制对其进行反应,用来满足公众以及社会的需求。Zhou Xiaoxiao和Feng Chao(2016)认为加强环境规制的实施是进一步防止环境污染几恶化的关键措施。但是我国的环境规制依旧失灵,效率低下,各种各样的问题依旧禁而不止,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的遏制。[[3]]王海峰(2016)认为,我国地方政府既是地方经济增长的推动者,又是地方环境规制的规制者,处于“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困境中。[[4]]面对政府环境规制失灵,施蒂格勒提出了“规制俘获”的问题,认为是被规制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的利益集团通过规制机构,收买、贿赂规制者来寻求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导致了环境规制的失灵。张亚伟(2016)针对我国的环境规制失灵,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认为人力,物理以及财力因素是制约我国环境规制效率的主要原因。 [[5]]曾丽红(2013)认为的,更应该基于治理结构、行政绩效、产权安排等方面来分析和治理环境规制失灵的问题。[[6]]李红利(2008)经过分析后认为,政府对环境的规制主要是基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环境产权的模糊性、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以及国家干预的强制性等依据。[[7]]而孙晓伟(2012)提出,我国环境规失灵的一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以追求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为目标,从而引起地方间财政收入的竞争,以至于挤占了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从而导致环境保护效力不足,引起环境规制失灵。[[8]]Chang Joseph和John Rechardson(2014)在研究了过去十年中国环境法规的实施状况后发现我国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重心依旧都放在创造就业和提升GDP上,从而忽视了环境污染问题,更甚者对环境污染视而不见。[[9]]另一方面,黄万华(2011)从市场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认为由于市场活动中,由于经济主体行为的互相影响,很多经济活动存在较强的负外部性,仅仅依靠市场来自觉地遵守环境规制还远远不够,更需要政府的约束。[[10]]Yang Jianxin(2008)等人早些时候就表示公共政策与监管对我国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至关重要。由于时代的发展,科技的创新,信息产业在飞速发展,电子设备早已广泛运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电子废弃物的污染不可避免地呈现在我们面前。[[11]]郭庆(2009)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提出了环境规制失灵的可能性原因,他通过研究环境规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提出了在环境规制的过程中,污染企业以及相关的利益集团可通过游说立法机构制定对自己有益的规制。[[12]]赵一平,武春友,朱庆华等人(2009)重点研究了企业与政府在EPR制度实施中起到的核心作用,构建了政府与企业在完全信息静态下的EPR静态博弈模型,对影响EPR高效实施的因素进行了研究。[[13]]
1.2.2电子废弃物EPR
美国学者谢尔顿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中,首次提到了企业的环境责任。余澳(2016)以为,企业的环境责任规制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基于环境保护的制度需求而产生的制度供给。[[14]]陈红心(2010)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企业环境责任首先从发达国家兴起并逐步成为世界潮流。为此,人们创立了社会契约论、外部性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为企业环境责任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这些理论大大地深化了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15]]各类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或多或少都会给环境带来各种各样的不良影响,生产企业是资源的消耗者,同时也是环境污染者的一员。武林(2010)认为企业积极地承担环境责任是应对当今严峻环境形势的必要选择,也是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16]]一定程度上,承担环境责任还是企业提升长远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生产有必要对其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污染承担起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属于循环经济法的范畴,也可以说是环境规制的一种,由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教授(1988)提出。他认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通过生产者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尤其是对产品的回收、循环以及最终处置的负责来实现的,以,减少产品污染,保护环境为目的。Bhutta,M.Khurrum(2011)等提出,在全球电子和电子设备市场迅速增长的今天,产品的寿命越来越短,待其报废后,都堆积在垃圾桶和一些回收中心,没有相关方来处理。[[17]]另外,Norom(2008)在研究了电子废弃物在发展中国家的状况后认为,政府出台相关法令要求生产生商承担电子废弃物的回收责任迫在眉睫。[[18]]Yang Jianxin(2008)等人早些时候也表示公共政策与监管对我国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至关重要。由于时代的发展,科技的创新,信息产业在飞速发展,电子设备早已广泛运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电子废弃物的污染不可避免地呈现在我们面前。[[19]]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提出,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明确了责任主体,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王兆化、尹建化等(2006)在研究了欧美等国家在电子废弃物管理中施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经验之后认为我国也应该尽快施行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EPR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企业的发展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为切入点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体系用以治理我国的电子废弃物污染。[[20]]
1.2.3简要评述
综合以往的研究,不难看出,面对越来越多的废物,许多国家政府审查了现有的政策选择,并得出结论认为,将某些商品的消费后阶段的责任放在生产者身上是一种选择。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是一种政策方针,根据这种方针,生产者对处理或处置消费品产品负有重大责任,包括财政或者物质责任。原则上,分配这种责任可以提供奖励,以防止在源头产生废物,促进环保产品的设计,并支持实现公共再循环和材料管理目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已经成为政府环境规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对如今日益严重的电子废弃物污染问题来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更应该在这一领域中得到更深层次的实施和推广。其次,为了解决环境规制在实际运用中的失灵,各界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不难发现其大部分以政府为出发点来探讨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政府的产权结构,虽然分析的都很全面,但是方向略微单一。
本文创建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政府监管和企业是否能够遵守规制的主要原因外,还根据电子废弃物本身的来源及复杂性,结合我国线下电子废弃物的流向与回收状况,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为环境规制能够高效实和环境的保护保施尽一份力。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电子废弃物回收领域为例,研究了环境规制失灵的内在成因与破解路径。在对环境规制失灵进行相关的理论分析后,接下来对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对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现状的分析中,可以发现有多个参与方的存在,但在使用基于系统动力学的演化博弈过程中,本文主要是以电子废弃物EPR的失灵为例,以电子废弃物回收的两个重要参与方即政府和电子电器生产企业为主体,进行两个主体分别两个策略的演化博弈及仿真。最后针对模型,以德国电子废弃物回收的案例为例,以政府与生产企业为中心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小见大,为改善我国环境规制失灵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研究简要归结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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